行政案件的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2020-07-19   |   165人看过

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行政诉讼案件可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它们的收费标的规定:(一)下列非财产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元至30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至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二)财产行政案件的收费,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一定比例交纳:

(1)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3)超过50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3%交纳;

(4)超过10万至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5)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6)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7)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按上述规定的超额递减率,对争议金额分段计算,然后相加,其总数即为应收取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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