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法律问题研究

  2020-07-19   |   133人看过

摘要:商品房销售广告是商品房销售市场的主要的营销手段。利益驱动使得虚假广告层出不穷,导致商品房销售纠纷不断见诸法庭。究其原因是人们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认识不足。研究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法律性质,并进而分析对虚假广告的民事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邀约;邀约邀请

一、从一个案例说起

某开发商发布一条广告,称其开发的××花园商品房拥有3000平米的中心花园及网球场。当购房者入住后发现,广告中的3000平米的中心花园变成了现实的几百平米,而广告平面图中的网球场,现实中却是个臭水潭。购房者群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在案件审理中,开发商针对购房者的诉讼请求提出了三点答辩意见:第一,售楼广告不是向特定的人发出的,不具备一般邀约的特点。第二,售楼广告并未对售房具体内容作出具体约定。第三,双方没有明确将广告内容写进合同。因此售楼广告不具有约束力,开发商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①

这一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因商品房销售中的虚假广告引起纠纷的案件。广告是市场营销的重要一环,广告的导向作用在这一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因此广告在商品房销售市场拥有巨大的影响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就商品房买卖纠纷使用法律司法解释答记者问时就透露:目前,90%以上的商品房是通过宣传广告进行促销的[1]。正因为广告在商品房销售市场这样巨大的作用,导致在商品房销售中虚假广告层出不穷。

二、商品房虚假广告的含义及形式

商品房销售虚假广告,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为了销售其所开发的商品房,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采用不真实的、甚至是欺骗性的、误导性的宣传来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开发的商品房的商业广告。商品房销售广告是一种广义上的广告,包括媒体广告、招贴广告、售楼书、开发商在现场制作的广告牌以及通过样板房来进行的销售宣传。其中媒体广告包括纸质媒体,如报刊杂志等主要以文字或图像形式发布的印刷广告;包括广播电视媒体,如广播台、电视台以视听音像形式发布的广告;还包括网络媒体。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走进千家万户,通过网络媒体来对商品进行宣传受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的青睐。

三、商品房虚假广告的内容

(一)商品房环境的虚假广告

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前者如小区的生态状况,房屋的采光、朝向,小区的绿化率等因素。后者既包括商品房区域内的环境,如小区内的商场、医院、学校、餐饮、娱乐等配套设施等;还包括商品房区域外的环境,如交通、通讯、购物、教育、医疗等诸多因素。开发商经常在环境问题上大做文章,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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