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桌面广告发布合同

  2020-07-19   |   120人看过

本合同由以下当事人订立:

甲方:

地址:

乙方:地址: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发布网吧桌面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定义

1.网吧桌面广告:指在网吧电脑终端发布的图片、动画、视频等广告。

2.广告费:指因乙方为甲方发布网吧桌面广告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用。

第二条广告事项

甲方同意在乙方建立的上海地区网吧桌面广告平台上发布网吧桌面广告。该网吧桌面广告发布期:2007年7月10日至2007年8月09日;发布数量:100家网吧,共有终端数20000台(以实际数量为准);同时发布桌面广告(二轮播之一)和IE弹出视频广告。该广告持续一个月,每台电脑**元。网吧终端的数量按照乙方提供的后台监测系统的头半个月时间的最高开机数量计算,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发布网吧桌面广告的每一家网吧每一台机子的内网IP、公网IP、登陆次数、在线时长、用户名称等情况,如有异议以实际情况为准。

第三条广告费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广告费为人民币***(¥***)。具体支付时间为:签订合同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广告总额的30%的费用;甲方广告正式发布后,乙方在2日内确认完毕,并在确认后3日内支付总额40%的广告费用;广告执行15天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30%的广告款。

2.上述广告费甲方以现金或支票等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之帐户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广告业发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项下发布的网吧桌面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甲方应在广告发布开始之日前2日以E-mail方式交付。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广告费。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发布网络所必须的文件资料。

4.甲方保证网吧桌面广告所链接的其他网站或其提供的广告等内容、设计服务所需资料等是真实的、合法的、正当的,并非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同时,不应对其产品或经营等各项内容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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