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的违法广告行为及对策

  2020-07-19   |   123人看过

一、几种常见的违法广告行为和现象:

(一)、漫天飞舞的小广告

这里指的小广告,泛指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悬挂、张贴、刻画、涂写、喷涂的标语、宣传品广告,同时还包括在街上散发的宣传品这类广告。其内容多是开锁、疏通下水道、贩卖假文凭、推销装饰材料、房屋出租出售、推销新产品、药品等信息。其形式多是篇幅短小,只留电话号码等。其特点是随意性和任意性强,难以现场查获。小广告可称得上是到处可见,不仅有碍观瞻,破坏了城市的整洁、卫生,而且其中存在大量虚假、欺诈信息,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成了城市的牛皮癣。

(二)、防不胜防的医疗广告

根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证明》,严格按照医疗广告格式化内容发布广告。然而,一些医疗单位受利益驱动,加上广告发布环节存在漏洞,现在各种媒体上仍然存在大量违法医疗广告行为。综合各类数据资料,医疗广告主要违法表现是:未标明医疗机构名称、证明文号及其有效截止日;超出了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品、诊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讯方式的内容;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诊疗方法中含有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内容;医疗美容广告混同于一般生活美容广告发布,借用和伪造文号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性病治疗广告;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医疗广告等。

(三)、失控的声讯广告

目前,一些媒体上出现了诸如陷阱女人、心动、行动、成人悄悄话等内容的声讯服务广告,其表现形式是在报纸上刊登各类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号码,但对服务的内容表述不清楚、不明白,特别是不表明是收费的服务,吸引众多的消费者拨打。但主持人多是无任何资格证书的、假冒心理专家的人员,通过与消费者有意识的放慢说话速度或者通过说下流、黄色的话语来拖延时间等手段,达到骗取消费者的高额声讯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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