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新近认定违法药品广告

  2020-07-19   |   135人看过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结合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国80余种广告发布量较大的报纸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集中抽查,发现了一批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和食品广告。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大力整治广告市场秩序,各地广告监管机关要依法停止这些违法广告在本辖区的发布,从重查处相关制作、发布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公司和媒介发布单位,同时通知有关部门撤销相关广告审批文号,并将查处结果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将相关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1.“石学敏丹芪偏瘫胶囊”药品广告。该广告属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并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使用国家机关以及专家的名义,夸大药品治疗中风、偏瘫的功效,使用“采用常规疗法,中风痊愈率最多只能达到21%,改用石学敏丹芪偏瘫胶囊,就能提高3倍”等宣传药品的治愈率,以及其他多处违反广告法律规定[医学教育网整理发布]。

2.“揭秘中华无肝炎”医疗广告。该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肝病跟踪治疗法大型现场报告会及诊疗活动广告,使用专家和患者名义,以“笔者暗访”、“考问专家”的方式介绍宣传治疗方法,误导患者。

3.“益肝活血明目丸”药品广告。该广告属未经审查发布的药品广告,广告中违反有关规定,用“采用国际最先进的超临界萃取工艺精制而成,药力超出普通药物6倍”来比较其他药品功效,以患者名义——“XXX奥运冠军”作证明,还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误导消费者,以及其他多处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4.“心欣舒”药品广告。该广告属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并篡改广告审批内容,使用专家答患者问形式和八位患者名义证明药品的功效,含有“心脑同治,全身换血,患者不用终身服药”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以及其他多处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5.“仁青芒觉”药品广告。该广告属禁止在大众媒体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并严重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利用北京协和医院等十六家医疗机构和三位患者名义作证明,含有“3天清除泌尿感染、皮肤顽疾”、“斩草除根”、“1盒见效”等夸大功效的断言,以及其他多处违反广告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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