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020-07-19   |   123人看过

一、活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意见》

二、活动主题

净化医疗广告环境,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三、活动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医疗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在全省遏制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蔓延势头,净化医疗广告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医疗广告监管制度,建立医疗广告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活动重点

针对省内主要电视、广播频道,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户外广告中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重点检查以下广告:

1.未取得有效《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

2.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以下情形:

(1)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2)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3)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治疗效果的;

(4)淫秽、迷信、荒诞的;

(5)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3.以健康资讯节目(栏)名义和新闻报道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4.不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

5.存在其它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活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0年6月13日-6月20日)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