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须经人民法院的裁定许可吗

  2020-07-19   |   153人看过

破产和解须经人民法院的裁定许可吗

破产和解是需要经人民法院裁定许可成能成立的。

什么是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而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方能成立。

破产和解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和解程序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具备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实践中,债权人希望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由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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