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2020-07-19   |   137人看过

企业停产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停产停工的条件,一些企业为了达到裁员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采用停产停工让员工无限期的放假的方式变相裁员。本律师认为为了规避企业恶意停产停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平衡劳资关系,企业停产停工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停产停工必须是善意的,确实是因为企业自身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法为员工安排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而停产停工。对此企业要有证据证明其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那么什么是生产经营严重困难,鉴于立法的缺失,司法机关则只能自由裁量,使之具有合理性。

其次,企业停产停工后有恢复经营能力的可能性,能在一定时间内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最后,企业停产停工期间仍然有能力为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员工有证据证明企业是恶意停产停工,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认定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停产是什么

企业停产停工是指企业因自身生产任务不足而非因劳动者本人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经营严重困难,导致企业无法安排员工进行有效生产,企业单方面决定暂时中止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不能按正常工作制度提供劳动的情形。

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发放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由于本条仅以“企业停产停工是否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以及“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两项标准,对企业停产停工期间员工的工资支付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其中,对提供正常劳动员工的工资支付也仅规定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支付标准,对正常劳动员工工资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以及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时如何支付工资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律聊小编提醒您:如果企业已经采取必要的措施,仍然无法位员工提供正常工作条件、无法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企业应当依法和员工解除或终止原来的劳动合同。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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