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承担吗

  2020-06-21   |   172人看过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承担。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和原则不同:

财产保险合同中,对保险价值的估价和确定直接影响保险金额的大小。保险价值等于保险金额是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是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偿。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是超额保险,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金额无效,恶意超额保险是欺诈行为,可能使保险合同无效。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额。

依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旅行社办理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下列标准;

国内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万元;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每人责任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6万元。

企业财产保险金额,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金额,亦即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金额。不同性质的财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是不同的。

(1)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依照中国**保险公司制定的《企业财产保险条款》规定,将固定资产投保时,其保险金额确定的方法有三:一是可以按账面原值投保,即可以将账面原值作为保险金额;二是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作为保险金额;三是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即按重置重建价作为保险金额。

(2)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根据《企业财产保险条款》的规定,流动资产投保时,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就是说,流动资产投保,保险金额的确定办法有两种:一是以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为保险金额,二是以最近账面余额为保险金额。

(3)已推销或未列入账面的财产保险金额的确定。这些财产投保时,可以由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即可以将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财产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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