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庭的职责有哪些

  2020-07-19   |   134人看过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按理来说,立案庭对起诉材料只要从以上四个方面审查是否可以立案,但在实践中,立案庭的法官在一定程度上担当起审判员的角色。除了看是否具备立案的基本条件外,还会帮你预计你这样起诉是否会胜诉,然后凭他的判断决定你这个案件是否可以立案。初想,立案庭的法官是在为原告考虑,减少你败诉的风险,你还得感谢法官的。但是,是否可以立的案件原告就一定能够能胜诉呢?如果你这样问法官,他一定会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你,仿佛你是外星人一样。

法官审理案件,必须经过庭审质证等一系列程序,对案件事实有了充分的了解,才会作出公正的判决。立案庭的法官如何就凭原告起诉的材料预测案件的结果呢?立案庭法官的审查工作是否做过头了呢?不可否认,立案庭法官的适当的解释工作对于不懂法律的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也应当掌握一个度。立案庭法官过多的对案件实体进行审查,一来拖延了案件的立案时间,降低了工作效率;二来立案时就对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这是对被告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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