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立案必须要身份证号码吗

  2020-07-19   |   285人看过

最高法立案必须要身份证号码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立案时,身份证号码并不是立案的必要信息,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足以区别原被告与其他人的,就应该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 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

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民事起诉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原告的起诉要得到法院的受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1、实质条件

实质条件是指原告、被告、法院、诉讼请求以及起诉所依据的客观事实,这些是起诉必备的核心部分。起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形式条件

形式条件是指原告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表达其诉讼请求等事项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二)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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