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没收到可以延期吗

  2020-07-19   |   129人看过

法院传票没收到可以延期吗?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由此可见,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其一、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其二、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根据民诉法第78条至83条规定的送达方式,即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如果当事人缺席判决的,法庭将会自动认其放弃诉讼权利。但是在刑事案件中,两次无故因个人原因拒绝出庭的,法庭可以进行拘传。

综上所述,在法庭的传票经过六十日后,都将视为将传票送达。自然人拒绝出庭,是会因缺席审判而导致诉讼权利的丢失。如果被告因特殊原因不方便出庭,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如果您在这方面需要得到专业的律师帮助,可以到律聊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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