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2020-07-18   |   150人看过

一、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中,被告提出要求原告补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不属于反诉,应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基中一项诉讼请求予以合并审理即可。

在民事诉讼中,所谓的“精神损失”是概念性的。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损失”的结果去确定。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原告提出离婚的时候被告也可以积极的提出应诉,但是在应诉的时候该怎么做应该要请专业的律师来指导下自己才不会吃亏。关于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要提出精神损失费但不清楚具体费用的多少等等,可以来律聊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法否网站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信息,对本文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原件和公开信息源。如有建议,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核对处理。意见反馈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