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管是用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现实中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等变动和再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租房到期退房时墙面发霉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2023-12-13
租房合同到期押金没退怎么办
公积金离职可以提取吗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否可以申请复核
小型股份公司章程是怎样的
农村补贴发放时间
2022-03-18
低保没到账什么原因
2022-09-14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车库归属谁?
2020-06-12
抗美援朝老兵家属补贴
2023-09-03
劳动监察投诉可以采取哪些方式
2020-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