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法定节日是如何的

  2020-07-18   |   161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法定节假日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一样,都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动关系双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及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非全日制劳动者同样享有,如有关劳动条件、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规定,同样包括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节假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也同样可以享受。

非全日制用工特征

工资计算周期不同

全日制用工一般按日计薪,工资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

非全日制用工则是以小时计酬,其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结算支付的周期通常最长也不超过十五天。

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不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国家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上海市劳动争议有关指导意见,上海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原则上不适用年休假办法,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广东:根据《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粤劳社发[2009]7号)第十条的规定:“非全日制职工不享受年休假”。

浙江: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浙劳社劳薪〔2009〕3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享受职工带薪年休假待遇。”

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不同

1、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调休。

2、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及加班问题的处理

﹙1﹚对于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工作超过工时限制,该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有些地方也规定对于超过工时限制的,视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非全日制就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四小时的视为全日制从业人员”。

﹙2﹚其次,对于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加班问题的处理

非全日制用不存在工作日和休息日的区别,因此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情形,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的问题。

(3)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国家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而各地地方性法规却有着不同的规定:如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劳社〔2007〕61号)第十一条就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标准工资的300%支付工资。

《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不执行本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休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否需要支付加班费,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仲裁实践经验,建议按照百分之三百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具体为按其小时计酬的百分之三百标准计算。

法定节假日如果费全日制工也要上班,是不是要加加班费的问题,法律里面并没有明确提出。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到您。如果您的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律聊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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