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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现行生效

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基本情况

  • 颁发单位: 广州市教育局
  • 时效性: 现行生效
  • 颁发时间: 2019-10-21
  • 实施时间: 2019-11-01
  • 效力级别 社会法类法律

各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制订了《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体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10月21日

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9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以上,近视高发区每年降低1%。

远期目标: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28%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家庭

时刻关注孩子视力健康。家长应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积极了解科学用眼知识,提供良好的居家和学习视觉环境。一旦发现孩子有视力问题,应及时带其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遵从医嘱进行科学近视防控。

增加户外活动和锻炼。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1小时以上。已患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督促孩子完成寒暑假体育作业,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

减轻课外学习负担,保障睡眠和营养。合理安排学习和锻炼时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负担。保障孩子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小时、初生中9小时、高中生8小时。提供均衡饮食,引导养成健康饮食行为。

控制使用电子产品。陪伴孩子时应尽量减少使用电子产品,有意识地控制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6岁以下儿童应避免接触使用电子产品。

养成良好用眼习惯。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二)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校长是学校近视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将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校医院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相关检查设备及电脑等信息化设备。

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加强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寄宿制学校学生晚上学习时间,小学不超过1小时,初中不超过2小时,高中阶段不应超过2.5小时,且应合理安排课间休息。

加强考试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强化体育锻炼。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校内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4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原则上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大课间。课间休息时间,学校要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鼓励学校每天布置适量的体育家庭作业;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确保节假日学生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体育活动。支持和鼓励学生参与各种体育赛事活动。

改善视觉环境。严格按照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2020年,学校教室照明要100%达标。课室卫生符合有关标准,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学生课桌椅配套合格率达80%以上。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倡议家长和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学校应制定电子产品和教辅软件使用管理细则,指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学生探究式学习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控制在每天30分钟内。

开展防近健康教育。按要求开齐开好健康教育课,通过健康讲座、“健康教育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用眼护眼健康教育。定期组织校内爱眼护眼活动。

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学校每天上下午各安排1次眼保健操,做操之前要提醒学生注意手部清洁卫生。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教师发现学生视力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家长反馈。教师在书写板书时要清晰可辨,大小适当。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将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纳入学生健康档案,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每年1次健康体检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视力筛查。对边缘视力、轻、中和重度视力不良学生进行分档管理,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三)幼儿园

倡导科学保育保教。严格落实《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要求,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幼儿视力健康检查和建档工作,发现视力异常的幼儿,要及时告知家长。开展家长防近健康教育,普及科学护眼知识。

(四)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视力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要求,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在学校配合下,认真开展中小学生体检和视力筛查工作,检查出眼部和视力异常的,要提供科学的防控方案。上述工作形成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需随儿童入学转学实时转移。

规范诊断治疗。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认真落实《近视防治指南》等诊疗规范。对近视儿童青少年制定跟踪干预措施,检查和矫治情况及时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积极开展近视防治相关研究,加强防治近视科研成果与技术的应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

加强健康教育。发挥卫生健康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开发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教育资源。依托医疗机构和学校创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科普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教育。

(五)学生

强化健康意识。每个学生都要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科学用眼护眼等知识,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及时告知家长和教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遵守近视防控的各项要求,认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体育活动3次以上,每天户外活动时间超过2小时。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不熬夜、少吃糖、不挑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六)有关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纳入工作规划。成立青少年近视防控指导委员会,指导学校科学开展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改革试点工作,强化示范引领。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强化学校体育。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推进校园体育特色项目建设。监督学校开足开齐体育与健康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校内1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和质量。推进中考体育考试政策调整,优化体育素质评价内容,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完善学校设施设备建设。推进实施学校体育卫生设施改造,新建和扩建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建设基本试行标准》要求进行建设。继续实施全市中小学校教室灯光照明设备改造,确保2020年学校教室照明全部达标。加强学校电教设备管理。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国家标准配置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设备。

加强师资建设。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继续探索校医配置新模式,按要求配备学校医务人员。落实培训制度,举办青少年近视眼适宜防控技术培训班,普及推广近视眼防控相关卫生标准以及防控适宜技术。

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建立医校协同机制,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广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宣讲团,每年到各区开展预防近视主题宣传巡讲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提前学、强化应试、竞赛密考,尤其是与中小学生招生挂钩的违规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监督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普遍开展眼科医疗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防控站点。加强基层眼科医师、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含托幼机构保健医生)培训,提高视力筛查、常见眼病诊治和急诊处置能力。加强视光人员的在职培训,确保每个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能为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加强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建设与数据收集。会同教育部门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指导的协同工作机制,指导近视防治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体育部门: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发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作用,优先优质向儿童青少年提供服务。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财政部门:合理安排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经费,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健康体检、视力监测、学生体育竞赛、近视防控干预、视觉环境改善等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市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探索完善中小学校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给予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持。指导技工类院校防近近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眼镜制配行业的计量监管,依法查处配镜质量不合格以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眼镜店,规范眼镜片市场,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新闻出版部门:落实国家网络游戏的总量调控、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的要求,落实国家制定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广播电视等部门:积极动员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主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按职责推动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落实。

三、评估通报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等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严禁市、区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二)实行评估通报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广州市防控近视工作评估制度,在核实各区2019年近视情况基础上,2020年起,每年对各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进监测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未实现年度学生防近工作目标的区和学校进行通报;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区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自2019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满后将修订方案以完成国家有关目标任务限期要求。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9.11.01,截至2020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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