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后批捕后是不是要被收监 这种情形会被送入看守所,而不是收监。收监是一种收押入监的活动,是刑罚执行的开始。而在监视居住被依法批准逮捕之后,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这种情况下并不会涉及到刑罚,自然也就不存在收监的情况。但是在监视居住被批准逮捕之后,往往会被送入看守所,对犯罪嫌
一、批捕令是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应该会怎样批捕 检察院如果下达批捕令的话,首先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进行提出批捕申请,检察院会实际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来确定是否达到批捕的要求,如果达到批捕的标准的话,则会进行下达批捕令,要求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二、批捕要经过公安法制科吗?
一、被拘留,治安拘留多久消除记录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一、北京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拘留多久 关于“北京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拘留多久”的相关解答如下您好,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一种方法。由于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所以
一、未成年可以去探监吗,探监只需要身份证是吗 1、去探监的,应当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未成年人探监应该由监护人带领。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指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公证程序》第三十九条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二)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无疑义;(三
一、看守所最多拘留多少天2023年 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
一、被刑事拘留30天,会有案底吗 当事人只是被刑事拘留三十天,没有被法院判刑的不会留有案底。因为案底是指犯罪记录,被刑事拘留不一定就属于犯罪,只是当事人涉嫌犯罪而已,如果经查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不会被判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
一、在刑事诉讼里拘传以前是先需要传唤吗 1、不是,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不是拘传的前置程序。2、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3、传唤由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实施;拘传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都可以实施。
一、检察院一旦批捕,检察院怎么办 检察院批捕意味着有证据证明被批捕人发生了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被批捕的人正式进入了刑事诉讼程序并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对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一、刑事拘留后,被拘留的人最长时间是多长时间 你好,我国法律对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有以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
一、刑事拘留有期限吗,刑事拘留的刑期是怎样规定的?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
一、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条件是怎么样的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不再经检察院批准。但须报检察院备案,并受检察院监督。另有重要罪行,是指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和同种的将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
一、批捕后几天可以取保候审,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理论上,批捕后直至法院判决前,都有取保候审的可能,只是司法实践中难度非常大、几率非常低。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对被拘留或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具备一定的条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其暂时释放的一种措施。司法实
一、检察院批捕之前公安机关还能办取保候审吗? 【问题解析】检察院批捕之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行为人办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情形之一。【法律依据】《
一、刑事案件已经批捕请律师有作用吗 律师费的高低,是选择律师的一个考量因素,但不应该是决定因素。如果价格选择律师,甚至一味“挑便宜的”,最后会得不偿失,毕竟案件关系您的财产、自由乃至生命。1、选择一位您认为信得过的律师。2、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3、按协议的约定向律
一、行政拘留会封吗,行政拘留是否会被拘留 现在是法制社会,在哪里都禁止打人。在拘留期间,警察打人会受到行政处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在押人员相互打架的,会被训诫,严重的会加械具。 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三条 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
一、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多久?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法院强制执行拘留期限是15日1、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不会因此而被拘留。2、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有
一、刑事拘留一般几天,刑事拘留多长时间,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具体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
一、打架无伤,行政拘留一般拘留几天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最长15天,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具体由公安局处理.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
一、拘留时间到了必须送检察院批捕吗 1、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其处罚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权属于公安机关,不需要检察院批准。2、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也可以独立作
一、法院有直接逮捕的权力吗 1,法院没有逮捕权。法院可以决定逮捕,但不能实施逮捕。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有批准逮捕权,检察院和法院都有决定批捕权,但是没有逮捕权,逮捕权是公安机关所有的。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
一、对于有哪些情形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
一、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
一、行政拘留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了,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
一、如果因违法被批捕,一般检察院批捕期限是多久 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
一、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用人单位怎么办 1、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上级机关申诉或举报玩忽职守的部门或工作人员;2、产生实际损失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3、构成犯罪的,可以向监督机关举报。针对劳动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在第九十五 条作
一、被拘留15天了,现在刑事拘留十五天能放人吗 1.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拘留完了也就没事了,但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将来要转成逮捕和判刑的, 如果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及时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积极做好辩护准备,2.如果确实没有犯
一、拘留没通知家属会多久出来 【问题解析】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
一、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是什么? 强制执行公证指的是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公证程序》第三十九条规定,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二)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无疑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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