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书下来后的调解书效力一样吗? 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由人民法院调解的性质决定的。诉讼上的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主持下进行的,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也是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判
一、判决书下来多长时间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
一、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具体包括有哪些,一般会多久送达 传票一般是在开庭前3日前给到就可以了,基本上排期之后就会发传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1、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
一、一审上诉状,不服一审判决怎么办 关于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状 的回答为上诉状的,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第一百四十九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
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什么行为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
一、执行法院执行二审判决是怎样判 二审判决执行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需要对原证据重新审查或者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对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和事实清楚,只是定性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一、公诉机关起诉了不属其管辖范围的案件,法院能否直接变更指控罪名 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因此,对于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不属检察机关管辖的范围,也应当依法作出有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如果后来发现犯罪人拒不执行的判决、裁定是错误的怎么处理 如果后来发现原来的判决裁定是错误的,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那已经判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同实施阶段,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同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一、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失信执行人的区别 区别在于失信二字被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进入执行程序时,都可以称为被执行人而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被执行人基础上,通过手段使法院无法执行,使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被执行人实际上是有能力执行的如恶意
一、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具体包括有哪些,一般会多久送达 传票一般是在开庭前3日前给到就可以了,基本上排期之后就会发传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1、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
一、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的企业年金吗 不强制执行担保人的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企业缴费;(二)职工个人缴费;(三)企业年
一、执行裁决书生效后多久执行,多久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一、法院开庭后,判决书什么时候能到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
一、被告不到庭,法院怎么判法院会强制被告到庭吗 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是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案件,经过两次传唤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一、老赖欠债不还怎么办2023年 老赖借钱不还,首先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在法院判决之后,老赖如果还拒不执行,那么这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老赖有能力偿还债务,而不愿意执行,那么法院就会冻结他所有的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及车辆等,如果情节较严重,还可以判处3年以下
一、刑事拘留人会被刑事拘留吗,会判刑多久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一般被羁押在看守所内。国家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正当权利,在看守所
一、最高法院判决书是什么? 要说最高法院判决书的格式,一般 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民事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向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具体权利;2事实和理由;3证据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数或证据
一、查封、扣押财产有哪些程序性要求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4、通知当事人到场等。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
一、法院冻结的钱到期是否以自动解除 会自动解除的。《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引用法规[1《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条二、法院冻
一、当地法院屏蔽了被执行人,查征信上多久没这一条 1.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目前,最高院开展的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就属于在征信系统记录的强制措施。黑名单信息包含被执行人的姓名、
一、聚赌刑事拘留会留案底吗?会留案底吗? 刑事拘留会不会留案底1、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天,对属于结伙、流窜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拘留期限到三十七天;2、如果刑事拘留后当事人的犯罪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这
一、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有多久 1、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
一、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法律意见】在最高院要求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相信不会有任何一家法院故意拖延执行。你所谓的“拖着不处理“无非几种情形1)正在财产查控阶段,法院不方便联系当事双方;2)当事人确无财产,又下落不明,尚在终本规定要求的三个月内,法院暂时
一、不服二审终审判决怎么办,有哪些相关规定 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所作出的二审终审判决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抗诉等。《民事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书损
一、申请延期审理,申请理由怎么写 申请延期审理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通过提交延期审理申请书,使法院推延开庭审理日期,可以有充足的时间收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对抗对方当事人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平衡当事人间的诉讼权利,平等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
一、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合理吗,为什么 法律分析存单质押被法院冻结是合理的。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虽然另有规定担保物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这
一、诉讼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诉讼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
一、刑事案件开庭后,多长时间可以下判决书? 刑事案件开庭后走普通程序二十日内下判决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
一、上诉期间未届满一方当事人死亡怎么处理 一方当事人在一审判决离婚后上诉期内突然死亡,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自然没有生效,双方的婚姻关系从法律上讲还没有解除,一方死亡导致婚姻关系的自然终止,另一方作为死者的配偶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二、行政诉讼时效届满怎么处理? 行政
一、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更改姓名是否会受到限制 1、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更改姓名受限制。虽然公民享有姓名权,但更改姓名需要遵循有关规定。2、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的规定,更改姓名,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在人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期间,按《关于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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