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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期缴纳罚没款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2-09 11:50:12 2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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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延期缴纳罚没款有哪些规定
法律延期缴纳罚没款有哪些规定

一、"申请延期缴纳罚款,法律有哪些规定?"

申请延期缴纳罚款是可以的,但是此时申请人是需要符合法定的延期缴纳罚款的条件,并且是需要经过法定的申请流程之后,才能延期缴纳。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申请人想要延期缴纳的,但是既不符合条件,也不符合法定流程,此时就是不允许的。

二、缴滞纳金是否被视为行政处罚,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要求当事人缴纳滞纳金不算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具体包括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以及代履行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1年7月15日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九条

三、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缴款?法律规定了吗?

法律咨询解答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3,其他情形,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四、"合同中能否约定罚款条件?法律上有何规定?"

专业分析
合同中可以约定罚款。在司法实践中,合同中的罚款一般被认定为惩罚性违约金。罚款不仅属于行政领域上的概念,民事纠纷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罚款的约定可以看作是违约责任的约定。
法律依据
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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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五、被判处缴纳罚款后未缴纳需要缴纳滞纳金吗?滞纳费如何缴纳?

105号令增加了对加处罚款总额上限的规定,解决高额“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105号令借鉴了《行政强制法(草案)》的立法精神,第52条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 得超出罚款数额”。即从4月1日开始产生的滞纳金,将按照该规定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罚款的本金数;4月1日之前产生的滞纳金,也将按照新规定计算执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109条
[1]《行政强制法(草案)》 第52条

六、罚款200元,未缴纳滞纳金需交吗?

违法通知书,仅仅是通知你到交管部门处理,并不是处罚决定书,所以不会产生滞纳金什么的。有违法行为不及时到交管部门时领取处罚决定书也是违法行为,所以才有30日内处理之说。通常情况下,如果处罚的是电子警察的,没有滞纳金;但如果是贴条,或者当场开通知单的,应当按其缴纳,否则承担滞纳金;如果警察程序违法,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建议定期去网上查询违章记录

七、最新检察机关收缴罚没款依据

你好,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常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嫌疑人被刑事拘捕,已经构成公司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依据。因此,在刑事拘捕期间,单位停发薪水完全合法合法,并且一旦犯罪嫌疑人被认定罪名成立,单位就能够一方解除劳动合同。

八、"收缴罚款有哪些规定?"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处以20元以下罚款。这主要是因为对20元以下罚款,当场收缴可以减轻银行收受罚款的压力,对当事人影响也较轻。若到银行去缴纳,不仅对当事人来说成本较高,而且增加了程序的复杂性。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这主要指对流动性较强的公民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处以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情形,若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

3、在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这主要是出于对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的现实考虑,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很难在限期内到银行去缴纳罚款,而且会增加当事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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