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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04:10:56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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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手续?

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需要什么手续?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做出如下回答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房屋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如下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和遗产继承委托怎么办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这个问题,我做出如下回答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二、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哈尔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8、继承人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或人事档案复印件(通常为职工登记表或者是职工履历表),复印件由档案保管单位在每页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档案应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法定继承人情况。如确无人事档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继承人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籍底卡,由派出所盖章证明。  

9、证人一名(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要求无亲属关系)。  

10、如果有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形式遗嘱的,提供遗嘱公证书或者其他遗嘱;  

11、具体准备的详细公证材料以公证员确定为准。  注意全部法定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否则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果以上没有解决您的问题,欢迎到听律网网咨询,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服务。

四、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遗产继承需要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本)、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不动产所有权证书、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五、继承房产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

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

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

六、遗产继承房产登记过户须知办理登记过身份证明材料

遗产继承房产需要登记过户应当到遗产所在的市的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有如下四种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遗产所在的市的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当地需要的其他材料

七、办理房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八、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

5.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九、遗产继承公证遗产继承材料与步骤

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第一,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第二,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第三,遗产所有权证明;  第四,如果有遗嘱提供遗嘱;  第五,当事人需要亲自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十、"爷爷去世后遗产继承需要公证书吗?"

遗产继承过户现在不需要公证书了。

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继承或接受遗赠房屋,申请办理房产产权登记时,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房产登记机关不应再强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未办理继承权公证不应成为房管部门拒绝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理由。扩展资料选择公证所需提交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

2、

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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