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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户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12:21:37 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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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户吗
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分户吗

一、离婚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分户?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分户离婚这个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指以耕作为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的农用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2021年修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的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因此,本文探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指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方式取得的承包地不在本文所述之列。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分割?

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承包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来说属于家庭共同财产。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离婚时可以分割。

2、离婚夫妻承包经营权咋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承包的,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可以就共同享有的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但分割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时必须是在承包合同履行期内,因为不在合同履行期内,承包方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夫妻双方均具有我国《民法典》所要求的民事主体资格,夫妻作为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外,他们应当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夫妻不是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时需经村民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的同意才具有承包主体资格。
(三)承包方是夫妻,在承包合同履行期间且均有承包主体资格时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自愿平等协商,就其承包经营的权利义务的分割达成协议,如果达不成分割协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四)夫妻进行承包经营权的分割应以下具体原则
1按照家庭人口状况进行分割;
2本着赡养老人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分割。

三、离婚后户口牵回娘家,父母双亡哥嫂要求分户,没房产证也没土地证能分户吗?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如果没有房产份额,一般是无法独立立户的。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以后,要迁户口的一方可以迁回原户籍所在地,也可凭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的证明材料申报分户登记,在现户籍所在地单独立户。

四、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分割?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可以分割。但仅限于双方均为该承包集体成员,且该经营权属于可分割的权利。若一方不属于该集体成员的,一般无权取得该承包经营权,但能就该权利所产生的共同收益予以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五、夫妻离婚分户后,家庭承包土地是否可以分户?

可以分户,但需先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变更后,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3号)第十四条规定“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第十五条规定“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由离婚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协商一致后,发包方与双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离婚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六、离婚时能否再分户承包地?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合同变更后,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手续。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变更的书面请求;(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第十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处理此类问题应当把握的原则是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可以由离婚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协商一致后,发包方与双方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离婚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七、承包户离婚后要求分户的是否能够确权登记?

1.承包户因离婚要求分户的,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供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如果对承包地分割没有异议的,并提出分户申请的,分别予以确权登记,如果二轮承包人不同意的除外。

2.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间,除死亡绝户、全家迁入设区市的农户外,承包地共有人原则上仍按二轮承包时的共有人登记,但在土地经营权证书备注栏注明农户人员变动的情况。出嫁女、入赘女婿婚后在现生活家庭的,作为承包共有人登记,本人如提出在娘家有承包地经营权主张的,可当事人的意愿,而且娘家无任何异议,可在娘家进行确权登记。

八、"离婚后如何办理分户?"

可以本人持有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就可以办理只有一人名字的户口本。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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