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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9 22:57:47 4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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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一般是十五日内。在我国的民事案件纠纷中,当事人有权申请执行,被申请人也有权申请不予执行,但凡事都有时效性,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也不例外,此时也是为了督促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仲裁执行的期限申请仲裁强制执行期限为多长时间?期间有哪些?

《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以上是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六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三、"诉讼法解除合同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诉讼法解除合同期限是多久,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实际上对于合同解除方面的问题的话,是有除斥期间的规定的。这也就意味着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是不一样的,诉讼时效并不适用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解除合同。

四、仲裁撤销裁决的审限是什么?

一、《仲裁法》第59条规定,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审限是多久做出以下解释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二、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法院在出现法定情形。  三、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四、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不符的;  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五、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法院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仲裁法》 第59条
[2]《仲裁法》 第60条
[1]《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五、仲裁裁决生效后多久可以申请执行,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仲裁裁决生效后,在十五日之内是可以申请执行的。在我国的仲裁的程序性规定中,我国的仲裁机关的作出的仲裁书下发后是有执行期限,过了执行期限对方还没有执行的时候,就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行政机关裁决申请法院执行裁决的时限是多少

您好需要看不能执行的具体原由,依据分别原由分别由对应的暂时中止,裁定终结等分别流程 你的问题牵涉专业、复杂的法律问题,建议可来电进行沟通,作为专业律师,我能够更好了解详细情况了,更好的帮助你。

七、工人仲裁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拒绝执行,如何申请执行?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八、"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强制执行时限与诉讼有效性类似的限定"

能够向由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被申请人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二条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借口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第三十七条 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借口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罚;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予以降职、撤职、炒鱿鱼的行政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二条
[2]《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七条

九、"4月申请仲裁裁决时限是按旧的仲裁法的60天还是仲裁法45天?"

劳动局是4月9日受理的。问是按60天裁决还是45天,为什么?

十、申请执行厅执行裁判书有时间限制吗?

快的话半个月就有回复了。通常6个月,多跟执行法官联系,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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