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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重婚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20 08:02:31 2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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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是重婚吗?
非婚生子女是重婚吗?

一、非婚生子女是否被视为重婚?

不一定。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所以,非婚生子是否属于重婚要视情况而定。

二、"非婚生子女是否被视为重婚罪?"

遗产继承人公证怎么办理,你可以参照《公证程序》第十四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证程序》 第十四条
[2]《公证程序》 第十七条
[3]《公证程序》 第十八条
[4]《公证程序》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
[1]《公证法》 第十一条
[1]《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2]《公证法》 第四项规定条
[3]《公证法》 第二款规定条

三、重婚与生育的确定重婚罪和生育罪

1、有另一半的人,在外头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住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

2、有另一半而与他人生育娃儿的,隶属违背夫妻忠贞义务的违背婚姻法的做法。但因为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住生活,故不认为隶属刑法限定的重婚做法,不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是指有另一半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做法。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限定,犯重婚罪的,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另一半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另一半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什么是重婚?

提供资料,依据,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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