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否必须签署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处理公司主体变更
1、有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公司性质、法人发生变更,原合同继续有效,不然,劳动者要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三、定时限劳动合同?
固定时限合同和无固定时限合同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流程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差别即在合同时限上。固定时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时限,无固定时限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限,这唯一的差别导致了两者在本质上存在分别。其一,固定时限合同能够在合同到时时终止,无固定时限合同不存在到时终止。我国的免职能够分为解除和终止两类,劳动合同解除限制较严,在免职要求上,劳动合同的解除要求主要体现公法因素,完全由法律限定,用人单位不能自设解除要求;在免职流程上,用人单位一方解除时,需要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由非过失解除合同时,法律限定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在经济赔偿上,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医疗期满、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变化等原由解除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则只要时限期满即可,不再需要其他免职借口;免职流程简单,不需要提前通知;按照《劳动法》原限定也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在合同解除限制较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会把合同期满终止作为免职的首选。即使《劳动合同法》限定固定时限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赔偿,但由于免职借口限制较严,难以需要,用人单位为避免非
四、事业单位的合同制职工能否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和单位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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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如果劳动者主动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此前双方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也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嗣后劳动者再次以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不予支持。合同的签订遵守双方意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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