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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7-12 11:25:40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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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的?
诉前财产保全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可以申请的?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二、"告前财产保全交通事故案件中的申请条件"

1、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三、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四、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五、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和程序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及证据、事实与理由等。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证据保全必须详细列明申请保全的证据情况。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凭证以及侵权行为的证据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地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须提供有效的全保单)、股票等所有权明确、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担保人对担保财产必须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且没有设置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担保财产权属凭证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扩展资料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界定管辖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而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保全裁定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一、裁定期限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起诉期限与保全的解除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您的申请。并且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益处一旦对方的某项财产被采取了保全措施,申请人就可以“高枕无忧”地进行诉讼,如果案子胜诉了,即使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也有已被保全的财产可供执行。而且,因为财产保全限制了对方对财产的处分,极大影响着被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故在权衡利弊后,很多情况下,为了满足双方的利益,大多数会和解,这样既节省了时间,也顺利解决了纠纷。

六、"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是否可以解除"

申请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后可以解除吗,  交通事故财产保全可以解除,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如果由于申请人的错误而导致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失的,应当由申请人负责赔偿。  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七、诉前财产保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诉前保护!

诉前财产保全,又称诉前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财产保全之一种,它是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受理前,因情况紧急,为了不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依法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诉前保全不仅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实现的重要措施,对保护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是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甚至有的法律工作者对诉前保全措施在理念上有误解,在认识上有偏差,影响着这一重要措施的准确适用和实施效果,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可以申报诉前财产保全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只要符合诉前保全的条件就可以申请。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由人民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九、在提交诉讼书时就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这种情况属诉前财产保全是中诉中财产保攒。

你好,属于诉讼财产保全。

十、交通事故后对方起诉,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1、当事人要了解对方是否已经向的,主要是二种方式一是由当事人自己到的立案窗口进行查询;二是在受理并对案件立案后,会对方的状副本及相应的证据材料送达给被告,当事人收到材料,也就知道的已经了。

2、对于对方是否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当事人已经收到送达的诉状副本的,则可以直接向承办案件的法官了解情况,但在正常情况下,承办人员在未采取保全措施之前,不应当向被申请人透露对方是否申请了财产保全。除此之外,当事人也只能等通知,在当事人收到送达的财产保全裁定书后,也就会知道对方已经申请财产保全的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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