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应该怎么办?
如果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二、"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怎么办?"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2]《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三、"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怎么办?"
【问题解析】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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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条
[2]《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四、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怎么办?
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股东利益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何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
公司法规定了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纠纷的处理办法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挪用单位资金损害股东权益可否诉诸法院?
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诉讼是股东直接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提起的,要求其赔偿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对股东造成的损害的诉讼。《公司法》第22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22条
八、"公司股东在公司没职务能否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违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做法。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爱人是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公司、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做法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要求。
2.必须有侵占的做法。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违法侵占公司、公司及其他单位财物的做法,但无达到数额较大的准则,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决违背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限定,是指侵占公司、公司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准发展不平行,各省对数额较大的准则也是分别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有意,且具有违法占有公司、公司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做法人妄图在经济上获到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罚的权利。至于可否已经获到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九、国有公司股份转让后,征地安置人员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用人之之日起立。如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只要能出示薪水支付凭证、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和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聘请记表和报名表以及考勤的记录等,就能够证明两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即使无书面劳动合同,他相同能够向公司索要劳动报酬。而且根《劳动合同法》的限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进入公司一个月至2年这段期间,能够要求公司每月支付他二倍的薪水。rn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买下,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无买社保或无按事实上工薪水交社保,员工能够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2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置。rnrn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两倍薪水。但要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问题,两倍薪水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两倍薪水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2年内。实践中是以无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薪水之日起开始计量2年的诉讼时效。
十、"如何处理债权人、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利益纠纷"。
答案代理学说对现代企业财务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一理论提供的思路,可以正确处理股东与经理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债权花酣羔叫薏既割习公卢人与经理之间以及公司内部之间的代理关系。现代企业的代理关系可以定义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下,一个或多个人(委托人)雇佣其他人(代理人),授与其一定的决策权,使其代替雇主的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在公司制下,代理关系一方面表现为资源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即主人或委托人)与资源的使用者(管理当局,即代理人)之间以资源的筹集和运用为核心的代理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公司内部高层经理与中层经理、中层经理与基层经理、经理与雇员之间(在这里,上一层经理既作为代理人又表现为下一层的委托人)以财产经营管理责任为核心的代理关系。代理关系的本质体现为各方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各有不同的“个人利益”,他们受个人利益的驱动,从市场进入企业,以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由于关系人各方目标不一致,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代理各方利益的相互冲突,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就是由关系人各方共同订立各种形式契约。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司在本质上是由若干个人之间的一组相互重叠的“契约关系的综合”。现代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代理关系复杂性,决定了契约各方存在着利益不均衡性、信息不对称性和风险不平等性等,由此决定了契约的监督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系列沟通、激励、协调代理关系的管理机制,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利益。十一、执行的股份公司,法人去世,账上没有钱如何处理?
你好,是否有其他财产执行或者其他债权呢。
十二、"如何处理债权人、股东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理学说对现代企业财务理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这一理论提供的思路,可以正确处理股东与经理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即代理人)之间以资源的筹集和运用为核心的代理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内部高层经理与中层经理、中层经理与基层经理、经理与雇员之间(在这里,上一层经理既作为代理人又表现为下一层的委托人)以财产经营管理责任为核心的代理关系、信息不对称性和风险不平等性等,由此决定了契约的监督在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系列沟通、激励。由于关系人各方目标不一致,这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代理各方利益的相互冲突。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本质上是由若干个人之间的一组相互重叠的“契约关系的综合”。现代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代理关系复杂性,决定了契约各方存在着利益不均衡性,促使代理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增加委托人的利益。,他们受个人利益的驱动,从市场进入企业,以谋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代理关系的本质体现为各方经济利益关系,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各有不同的“个人利益”、债权人与经理之间以及内部之间的代理关系、协调代理关系的管理机制,解决这一冲突的有效方法就是由关系人各方共同订立各种形式契约。在这种关系下,一个或多个人(委托人)雇佣其他人(代理人),授与其一定的决策权,使其代替雇主的利益从事某种活动。在制下,代理关系一方面表现为资源的提供者(股东和债权人,即主人或委托人)与资源的使用者(管理当局。现代企业的代理关系可以定义为一种契约或合同关系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东侵犯公司利益应该怎么办?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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