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判决什么是真正的判决?"
【问题解析】
一审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就案件作出的判决。可分为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判决书;第一审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第一审自诉刑事案件判决;第一审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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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二、"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规定"
第一审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在我国的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中,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的。
三、一审的判决生效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有提出上诉的权利,一审民事判决书因此而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而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的,那么当然地不存在对一审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的问题。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均未对一审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那么该一审民事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义务人在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依此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而开始计算期限应分为二种
1、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已收到民事判决并表示不上诉或已丧失上诉权,申请执行的期限应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时,原告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限应以原告收到生效法律文书并明确表示不上诉或逾期未上诉时起算。
2、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宣判程序的规定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审判五个阶段。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至第160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庭调查的具体步骤和程序如下: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②被告人、被害人陈述;
③讯问被告人询问被害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④询问证人、鉴定人;
⑤出示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和有关笔录;
⑥调取证据;
⑦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155条至第160条
五、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中生效后的规定
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
2.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六、一审终审制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审终审制是指案件经过一级法院的审判就终结,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案件特别程序审理的,实行一审终审,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关于何谓一审终审制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七、一审终审制度的特点对案件实行终审、审慎、公正和法律适用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审终审指一个案件经过一级人民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一审人民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一审终审适用哪些案件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人民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2.第一百七十八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7.一审以民事调解书结案的案件8,所有的决定都不能上诉。
八、"刑事诉讼第二审判决与审判监督程序的区别如何进行判决"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只能由最高人民,上级人民,原审人民审判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而二审程序由依法享有上诉权的人和在一审程序中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3。提起的条件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是发现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识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二审程序如果由上诉人提出则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表示即可上诉,如果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则要求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4。提起期限不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除因发现新罪或将无罪改为有罪受追诉时效的制约以外,没有期限限制,只要原判决或裁定已生效,可以是在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正在执行的过程中,也可以是以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执行完毕以后;提起二审程序必须是在法定的上诉期和抗诉期内。
5。审判适用的程序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适用何种具体审判程序取决于以生效的判决,裁定原来适用的程序,原来是第一审案件,适用第一审程序审判,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是提审案件,应当使用第二审程序审判。
6。审判能否加刑不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案件,其最终审判可以是减轻原判刑罚,也可以加重原判刑罚;而按照二审程序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时必须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1、性质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是一种纠错程序,而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对死刑判决的核准程序。
2、两种程序的启动主体不一样。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可以是也可以是,而死刑复核程序是一审、二审被判决死刑后由下级层报到最高核准的程序。
九、法院的刑事案件判决状态是审判中的名词解释吗
你好这个时间是不确定的,法律规定了逮捕的期限为,1、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为两个月,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3、可能判十年以上的重刑事案件经省级批准或决定再延长两个月。
4、138条,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决定,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5、168条,应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判决,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
6、审查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
7、审判期间可以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逮捕最长是七个月,案件情况会有不同
十、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类型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十一、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法律规定
是一审裁判文书的送达问题。《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或者其代理人通过现场送达或邮寄送达方式进行裁判文书送达的话,其在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话,应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进行送达,自登公告之日起第二天起算,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是一审裁判文书的上诉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当一审裁判文书过了上诉期后第二天即是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审裁判文书上诉期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话,还需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而一审裁判文书的生效日期也需随之顺延。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判决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裁定书的上诉期限是送达之日起的10日内,但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裁定上诉期只有7日。这个期限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后的第二日起算。如果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不同,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就不发生效力。如果你对一审的裁判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换句话说,只要没提出上诉,法院就视为你同意原判,对你在二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可以不予考虑。因此,不管对方上诉与否,只要对一审判决不同意,要求二审法院改判,就应该上诉。要上诉。就要先写上诉状。如果你请了律师,上诉状可以由律师帮你写;如果没请律师,自己也可以写。书写上诉状时要注意1、在上诉请求中要首先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上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同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要激纳上诉费。你必须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 日内,按照一审给你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没有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法院会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审判决书的辩护词一审宣判一审审判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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