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贫困家庭申请廉租房的条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条件是什么?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申请条件是什么”问题回复如下你好,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是什么如下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逾期未退回的,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处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人要有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含);家庭财产9.5万元以下(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含)。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一)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住房取得我市城区户籍的;(二)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市、区房产管理(登记)部门交易登记时间为准;(三)申请人或者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四)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五)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六)申请家庭成员自有机动车辆(不含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店面、商铺及其他各类非住宅房产的。 如符合以上政策,则可以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的申请受理工作近期将启动,届时你可至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表格并提出申请。【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三、"申请廉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大连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2、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3、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4、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法律条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
[1]《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四、廉租房申请条件个人可以申请吗?
1、廉租房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的方可申请。就是说外地的朋友必须取得北京户籍并满5年才能申请廉租房。
2、在申请人为单身的情况下,要求符合晚婚年龄。
3、已经离异的单身申请人要求离异满3年后方能提出申请。
4、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上年月收入人均低于580元(连续一年)。
5、家庭人数为1人的,年收入要求低于6960元、家庭人数为2人的要求年收入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依此类推。
6、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数为1人时要求家庭总资产低于15万元、家庭人数为2人时低于23万元、为3人时低于30万元、4人时低于38万元、家庭总人数5人及以上的要求总资产低于40万元方可申请。
7、无房户或者拥有私有住房和承租公有住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应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8、被拆迁、有特殊病人员、重残人员、有年龄在60岁及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的居民。
9、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六、"如何申请廉租房条件和申请流程"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廉租住房有哪些来源(一)腾退的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有公有住房;(二)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的现公有住房;(三)政府和单位出资兴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四)政府和单位出资购置的用于廉租的住房;(五)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六)市、县人民政府当地情况采用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二、如何申请廉租房(一)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我们在申请廉租房时要提供以下文件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三)申请廉租房的后期流程
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2、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3、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4、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贫困想申请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对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的,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听律网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内蒙古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听律网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签订好了房屋租赁合同后,当事人双方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