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知识产权保护 >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07-30 13:37:16 3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
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

一、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的法律规定

第一,该标志使用在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

第二,该项公益活动的级别必须是全国性和国际性的;

第三,还必须是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标志不属于特殊标志,无法获得特别法的保护,只能寻求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十三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在与其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标志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使用。

第十四条 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

第十五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或者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该特殊标志,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登记

(一)擅自改变特殊标志文字、图形的;

(二)许可他人使用特殊标志,未签订使用合同,或者使用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或者未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的;

(三)超出核准登记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使用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使用与所有人的特殊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二)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

(三)有给特殊标志所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第十七条 特殊标志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发现特殊标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侵害时,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投诉的,应当依特殊标志所有人的请求,就侵权的民事赔偿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的,特殊标志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特殊标志侵权案件,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有关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不得拒绝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

(二)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

(三)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四)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五)侵犯他人著作权的。

二、知识产权知识商标权的8大种类,法律上如何认定

专业分析
知识产权知识商标权的8种分类如下

1.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

2.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3.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

4.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5.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

6.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

7.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

8.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条

三、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的规定如下

1、特殊标志一般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

2、特殊标志的申请人一般是举办社会公益活动的组织者或筹备者;

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特殊标志的使用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同所有人签订书面使用合同。特殊标志使用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报使用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律师提示以上对“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怎么规定的?”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如果您的疑惑未得到解决,可点击页面咨询按钮,详细输入遇到的法律问题,以获得律师更精准的解答。相关补充1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管辖怎样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管辖具体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补充2不属于传统知识产权范畴的是怎样的权公民的荣誉权。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是一种身份权。其客体是光荣称号或嘉奖所体现的利益。故公民的荣誉权不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四、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概念和构成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著作权(版权)、货源标记、制止不正当竞争,厂商名称,其它智慧成果,原产地名称,植物新品种。从中国目前的立法现状看,知识产权法仅是一个学科概念,并不是一部具体的制定法。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主要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若干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司法解释、相关国际条约等共同构成。随着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创新、法律修订以及理论研究引入注目,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问题、新案件不断出现,极大地丰富了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知识产权法学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厚实的积淀。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法律制度专利证书专利权法律制度;版权法律制度;商标权法律制度;商号权法律制度;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等。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投诉申诉成功后还会再被投诉吗
知识产权质押的设定
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是什么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侵犯知识产权处罚有哪些法律的规定?
知识产权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知识产权中的特殊标志是如何规定的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