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罪追诉期有哪些规定?
律师解答
污染环境罪仍然是有追诉期限的,该罪所适用的追诉期限应当其法定最高刑进行决定。《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二、环境污染罪有追诉期吗?
【问题解析】
污染环境罪仍然是有追诉期限的,该罪所适用的追诉期限应当其法定最高刑进行决定。《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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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三、环境污染罪从犯未成年会判刑吗?
现行《刑法》中没有环境污染罪,只有污染环境罪。未成年若是十六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会被判刑,一般情形下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不满十六周岁的,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四、环境污染罪是否有追诉期?
任何一个犯罪,都是有追诉期限的,包括环境污染罪。338条的规定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后果特别严重的,也才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见,上述法律规定,犯环境污染罪有追诉期,追诉期最长为10年,超过10年不再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87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五、环境污染罪能取保候审吗?
可否符合要求确定。
六、"犯污染环境罪是否有缓刑?"
那么缓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呢?缓刑适用的对象一是判处拘役的人员,二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缓刑的条件至少要满足两条,缺一不可,首先是犯罪分子本身,其有悔改的表现,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判处其缓刑进入社会也不会再危害社会,二是法院的意见,法院认同其判处缓刑进入社会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具备这两者的条件,才有可能被判处缓刑。所以,要是犯污染环境罪,实际符合缓刑的条件,最终被适用缓刑也并非不可能。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虽然国家制定了很多法律法规,但是对于环境的保护还是需要落实到每个公民身上,很多时候,大家无意识的举动可能就会造成环境的污染,所以要从自身做起,打响蓝天保卫战。
七、污染环境罪是否有缓刑?
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七十二条
八、"法律规定公安追诉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标准有哪些?"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6、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7、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境污染罪有追诉期吗有哪些相关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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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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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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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