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合理避税 > 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征收和处理个人一次性

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征收和处理个人一次性

来源:法否网 2025-11-07 18:22:20 2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征收和处理个人一次性
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征收和处理个人一次性

一、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缴纳?

您好,很高兴能帮你解答一次性补偿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的相关问题。《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二、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以下进行确定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收入是需要缴税的,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五、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否计入个人所得税?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一次性经济补偿纳税问题

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的部分,以超过部分的数额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七、"一次性赔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征税爱人1.法定爱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寓居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寓居而从中国境内获到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获到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寓居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受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到的所得,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寓居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寓居不满2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受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获到的所得,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征税1.薪水、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动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息金、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分别的征税事项,分别限定了三种分别的税率

1.薪水、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量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薪水、薪金应税所得额区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量、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区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息金、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量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出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限定计量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出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计量方法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准则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薪水、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准则

八、财政部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九、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

1999]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区请示,要求对企业在改组、改制或减员增效过程中解除职工的劳动合同而支付给被解聘职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加以明确。经研究,现规定如下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六、本通知自1999年10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三日

十、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你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十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税?

法律分析需要。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3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律师提示以上是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金缴税吗”的问题解答。如果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建议继续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加专业的律师解答。相关补充1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相关补充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有补偿的吗?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一定需要赔偿。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如果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 第3条

十二、"一次性补偿金的个税规定"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178号)的有关法规,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规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不动产登记交契税的范围是什么?
可以办理个税退税了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的材料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怎么退税
免征营业税的申请流程
税务登记证变更后的变更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明吗?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所得税一次性补偿金应如何征收和处理个人一次性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