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可以开分公司吗?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公司开分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 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 指定(委托)书(表格);
3. 股东会决议;
4. 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 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做的工作
1. 刻制公章; 办理税务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登记注册手续。
二、成本票是否可以开到分公司?
可以独立经营。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三、分公司可以在设立分公司吗?
【问题解析】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分公司,只有总公司才能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但如果下设的是子公司,子公司是可以下设分公司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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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四、"分公司可以作为企业股东吗?"
【问题解析】
不可以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企业不可做股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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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十四条
五、分公司能否要求开具发票给总公司?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但要求开具发票给总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因此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但要求开具发票给总公司,这样是不可以的。
六、公司为基础,以分公司形式开票的工程完工情况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分公司无论是否为核算,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就应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七、分公司不走账务也不需要开发票是否合法?
建议公司聘请法律顾问,规避法律风险,详情可来电
八、分公司是否可以将开具自公司抬头的工程发票纳入账簿?
你好,咨询财务。
十、子分公司签订协议和盖章却要开总公司增值税专用票?
可以。。。。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本票可以开到分公司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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