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官司中不出现对方怎么办?"
打官司如果对方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不来也不会影响法院审理,可以做缺席判决。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二、打官司证据不足如何处理?
证据是证明事实的材料,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民事诉讼的证据为“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应当对自己诉辩称的主张提供证据支持,否则法院对其诉辩称也难以支持。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是可能不受理案件的,起诉人可以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
如果人民法院受理了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作出原告败诉的判决后,原告需要承担诉讼费用。
所以在起诉证据不足的情况下,起诉人最好先撤诉,收集足够的证据,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收集证据,或者委托律师收集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四、"打官司打不赢后如何处理对方拒付债务"
申请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却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出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路人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能够责令原人民法院在肯定时限内执行,也能够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五、公司打输了官司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另一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该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依法行使国家权力。法院的裁判是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经过法定流程审理后依法作出的法律文书,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在刑事诉讼中,法院的裁判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所以不存在不执行法院裁判的问题。而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时常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不予执行或者不全面执行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另一方当事人能够持已奏效的裁判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自己义务部分的财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限定1、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看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在采取后两项措施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亲属的生活必需花费。
六、"打官司时,如果另一方无财产可供执行或有意转移财产导致无法执行还钱?如何处理?"
第一,当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你也是无办法得到赔偿。但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立即向法院汇报情况,执行他的财产。第二,当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时,你可立即向法院申请执行。转移后,你也能够有证据后,申请法院执行。还有其它问题没明白,在/进一步寻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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