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当得利之债能否优先受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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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八十八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八十八条
二、诉讼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处理标准
专业分析
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受害人能够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获到的利益。不当得利,指无合法,或事后丧失了合法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到损失而得到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获到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到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获到,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做法;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大意、误解或犯错所导致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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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当得利诉讼时效的时效为多长时间?
专业分析1、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时长通常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算。
2、但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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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当得利的法律限定法律限制不当得利益的类型和范围。
不当得利是指无合法,使他人收到损失而自己得到了利益。《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限定“无合法,获到不当利益,导致他人损失的,应当将获到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无合法,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获到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rn依照法律限定,不当得利能惹起不当得利之债。所以,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但不当得利的性质怎样,理论上有分别的看法。我俩认为,不当得利惹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限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隶属民事做法。其中,就受益人所负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而言,系基于当事人本人的财产获到做法所致,隶属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实做法;就受害人所享有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而言,是由于自身以外的其他当事人——即受益人的做法所致,与其本人的做法无关,隶属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事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通则》 第九十二条
五、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律师提示以上对“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什么?”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债权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会丧失胜诉权,但是债权人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索要欠款
1、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诉讼时效期满。债权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但是债权人自身的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债权始终存在,债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债权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但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因此,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让债务人继续还款。债权人可以继续让债务人还钱,债务人愿意还钱,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不能以不当得利为借口要求债权人退钱。
3、要求保证人还款。前提是借款合同里规定了保证人。在有保证人的情况下,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会随着债权的诉讼时效超过诉讼期间的,如果保证人自愿还款的话,债权人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如债务人自愿还款一样,产生一样的法律效力。相关补充2债务免除产生的后果都有什么?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六条
六、不当得利是法律事实还是法律做法?
你好,能够的。举个例子,甲和乙商定,如果国家下达限购令,甲就把自己的汽车卖给乙。国家下达限购令的做法就是一种事实,能够作为要求。但是注意这个要求是不确定可否发生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不当得利之债能否优先受偿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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