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亲属需要回避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四)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二、民事诉讼中的法官回避是否需要休假?
一般不能,但是如果法官有如下情况,你可以提出该法官进行回避。《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这里所指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及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亲密或仇嫌关系,足以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如审判人员是案件一方当事人的最亲密的朋友)。法官任职回避是指法官基于一定的血缘、亲属关系而不得在一定的岗位任职的一种限制性制度。《法官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法官的公务回避是指法官对与本人有特定关系的案件,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本人不得参与办理(参见[回避])。所谓特定关系是指法官本人与案件的处理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实践中主要包括本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人是本案的证人或者曾担任过本案的鉴定人、辩护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等。凡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法官本人应当主动提出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在说明理由的情况下申请法官回避。被申请回避的法官,除案件需要采取措施外,应当暂停执行职务。人民法院对申请回避所作的决定,可以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法官不停止对本案的审理。被申请回避的法官对决定不服的,也有权提出复议。法官进行公务回避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案件进行干预或者施加影响。法官的地区回避是指对具有特定职务的法官不得在原籍任职的限制。如果在案件中,当事人发现法官和当事人其中一方有相关的关系的话,法院应该对双方的关系进行一定的调查。如果确实发现法官和当事人有相关的关系的话,那么可以申请更换法官。如果不是有什么明确的亲属关系或者是利益关系一般是会运行更换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法官法》 第15条
三、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否需要收取诉讼费?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需要收取诉讼费。
刑事附带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但当事人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不提起,而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应按照收费标准交纳诉讼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四、民事再审案件审查回避的规定
民事再审案件审查回避的规定是,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不得使用原审判程序的合议庭。为了保证诉讼案件的公平公正,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有专门有一项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
五、证据收集过程中,当事人或亲属需要回避吗?
当可适用回避的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或者与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时,必须回避。另外,如其本人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本人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从而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也必须回避。这里所说的“其他关系”是指除了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和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或有仇嫌关系,从而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
六、"《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民事庭回避的规定"
回避由院长决定,并不意味着要由院长亲自打电话告诉当事人回避。法院已经启动审理该案的程序了,建议当事人积极配合。
七、"交通意外犯罪嫌疑人一直逃跑,能否提起民事诉讼,可否先刑事后民事?"
能够在2年之内到法院诉讼,提供另一方的财产就能够,法院能够强制执行。
八、"法院开庭前是否可以要求关联案件的当事人回避?"
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诉讼中国人近亲属的。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在开庭前向提出一起法官回避的申请;(三)与本案当事人。《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诉讼中国人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诉讼中国人有其他关系、诉讼中国人请客送礼,应当自行回避,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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