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没有写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写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22 12:10:05 3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写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没有写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起诉吗?

一、无欠条如何起诉?

欠条没写债权人的名字属于存在瑕疵,但并不影响其整体的效力。只要主要不违法,不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一、借条是债权凭证,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而不是象汇票、支票、本票那样的具有无因性的债权凭证,更不是类似于提单那样的物权凭证。因此,视欠条持有人为债权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二、在欠条上没有写明债权人是谁的情况下,欠条持有人以此为据起诉欠条出具人的话,如果没有其它证据证明自己是债权人,法院会以事实不清为由,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三、向“债权人”追回他扣的钱后,他自己应承担对“其享有债权”这一事实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四、如果起诉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证明自己确实享有债权,那么法院的判决书将认定这一事实,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到时候就可以直接以法院的该判决书为据,向出具欠条的债务人追偿。

二、债务人不还钱,有欠条可以起诉吗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归还借款时起算,最长可达20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欠条、担保、付款凭证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九条

三、"无欠条如何起诉债务人?"

没有欠条可以起诉。没有欠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关系,如如果借钱时有第三人在场,可以让第三人出庭作证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钱时录音录像资料、转账记录等等也可用于证明。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2.录音证明借贷事实。
第一,录音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例如录音应让债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第二,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未被篡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四、"没有任何欠条和借条,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如欠条可以完整清晰的反应债权债务关系,且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话,可以。  一、当事人,首先应提交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五、没有欠条,有人证和物证,可以起诉吗

你好,关键是搜集证据才可起诉

六、"债务人保证人不能起诉,债务人可以起诉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证人能否债务人(一)、诉权是民事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要求人民通过审理和判决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只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享有诉权,都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原告提讼.胜诉权是一种实体性权利,是经过人民诉讼程序确认的实际享有的民事权益;诉权是一项程序性权利,具有诉权不一定就享有胜诉权。另外,由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不存在代理关系,故保证人不能以债权人名义。(二)、基于追偿权,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讼的权利。(三)、在实务中应当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如果保证人没有列债权人为第三人,人民应当依职权追加债权人作为第三人,因为在保证债权纠纷中通常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在具体处理时,如查明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的,应判决债务人向第三人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权人在诉讼中明确表示放弃债权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关系消灭,则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关系也消灭,此时保证人可以申请撤回,或者人民判决驳回原告保证人的诉讼请求,以终结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共益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共济债务包括哪些?共利债务
欠钱不还怎么办人跑了怎么办
购买债权后如何进行入账
请一个法律债务纠纷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查征信必须要本人身份证吗?这些事项必须注意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没有写债权人的欠条可以起诉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