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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否网 2025-11-02 13:04:43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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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探望权的强制执行有哪些做法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法律暴力取证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规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证人证言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6、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7、其他暴力取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法院强制执行不作为的法规有哪些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需要区分2种情况??

1、执行中,执行申请人有义务向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也有职责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并且还可以视情对其实施司法拘留。??需要提示的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义务是否能得到全面履行,其重要因素在于被执行人有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或履行能力不足,人民无法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也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申请执行人需要承担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不能实现的后果。??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七、法院强制执行措施规定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222条

八、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民事诉讼法、刑法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调解书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是如何规定的”相关。想要了解更多解决方案,可咨询听律网在线律师。详细阐述您的问题,描述越清晰越有利于律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民事诉讼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是如何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相关补充2民事诉讼胜诉后不执行如何办胜诉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措施主要包括冻结银行帐户、划拨债务人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等。法院执行官强制执行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此费用一般先由胜诉的债权人支付,然后再从债务人的最终还款中扣除。如果败诉债务人没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法院执行官将在执行文件上标注“未执行”的字样,并将此文件送回法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寻找其它途径发现债务人的财产和收入来补偿自己的损失;如果裁决已被执行,执行官将标有“判决已执行”字样的文件呈交法庭。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九、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有权进行司法解释,这两种做法有何意义?

你好。司法解释就是依法有权做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广义上是指,每一个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对法律做出理解,然后才能够具体适用。因此,必须对法律做出解释,才能做出裁判。每一个案件都要这样做。由最高法院对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就是司法解释。中国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所以公安部等无有权进行司法解释,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十、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能力的法律证据能力的定义、分类、审查、排除、证明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主张合同关系变更。第六条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解除,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解除劳动合同,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人民可以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辞退。第八条诉讼过程中、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第七条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悬挂物发生倒塌、除名、减少劳动报酬,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从其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第五条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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