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抚养权可改变孩子抚养权的途径"
关于抚养权能变更吗这个问题的详细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可以变更。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二、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孩子抚养权利能变更几次?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1、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两种形式。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是一方以起诉方式要求变更。但是,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都需要法院的认可。2、关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诉讼和审理。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最高院司法解释,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一项是兜底条款,法律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诉320点意见》 第10条
[2]《民诉320点意见》 第4条
三、抚养权变更孩子抚养权能否更改?
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归他抚养后,一般不能改变。但是抚养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可产生、变更、中止、消亡,抚养权也一样。在父母轮流抚养的形式中,一段时期内双方中的一方所享有的抚养权即处于中止状态;当父母双方死亡时或未成年子女死亡时,抚养权也就归于消灭。当然在一定条件下抚养权也会产生变更。 当你们双方或者是子女的某些情况与离婚判决时产生了变化,足以影响到你的孩子的利益要求时,可以变更抚养权,由你直接抚养孩子,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在这种情况下,因为疾病,他自身缺乏了一种行使抚养权的能力。虽然可能他在主观上非常希望继续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客观上已经无法满足保护孩子利益的要求。这时对于你的变更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第二、作为与子女共同生活他,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他继续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作为抚养人的他,与子女共同生活以后,就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同时也一种法定的义务,属于正常的亲子权利义务范畴。他不尽抚养义务以至虐待、遗弃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当然这时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以保障你的孩子的身心健康。 第三、若你的孩子已经十周岁以上了,提出愿随你一起生活,而你又有抚养能力的。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事物有自己独立的认知能力和辨认能力。当子女自己表示不愿意和他在一起生活时,这就表示其利益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当然就有了变更抚养权的必要。但是,仅有子女一方意愿是不够的,你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符合对子女抚养的基本条件,二者缺一不可。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还有多种情况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他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等情形无法直接抚养的。 另外,离婚后,孩子随他一起生活,你有探望的权利,他有协助的义务。但在实践中,与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情况很多见,这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的。因此,他若长期不许你探望儿子,剥夺你的探望权,严重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要求孩子随你一起生活
四、孩子有权选择抚养权变更吗?
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16条
五、法律规定,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1.法律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3.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六、变的法律规定及处理方式。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因为犯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妻子和我离婚了,当时3岁的儿子判给她抚养。一年前我提前出狱,想看看儿子,可她不让。现在我自己做点生意,有了稳定收入。请问我能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解答?你离婚时小孩已由判给前妻抚养,你现在想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就必须有证据证明你前妻有下列行为即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儿子;或其不尽抚养义务,或其有虐待儿子行为,或其与儿子共同生活对儿子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否则,你要求变更儿子抚养权的主张不能获得的支持。你现在虽然不能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但是你有探望儿子的权利。如前妻阻止你行使探望权,你可向提讼。
七、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读者小赵来信说,四年前自己和丈夫离了婚,当时觉得自己没有工作无力抚养年仅7岁的儿子文文,便同意儿子由前夫抚养。现在自己经济等各方面的条件均优于前夫,去探望儿子时儿子也提出想跟我一同生活,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吗广东律师解答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可由双方协商或者提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赵女士可与前夫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再向提讼,同时提供自己有能力抚养儿子文文、儿子文文也愿意同自己共同生活等证据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
八、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和程序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法定条件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支持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抚养权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九、"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变更方式有哪些?"
一、娃儿抚养权能够变换吗法院作出有关娃儿抚养权的裁判后,就不会肆意改变。但是,爸妈离婚以后,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因为某些原由出现经济负担本领削弱,或者身体健康不佳等原由,最终导致没有能力抚养小孩时,就能够考虑变换娃儿抚养权。为了维护小孩的权益,当承受抚养义务的一方确实出现没有能力或者是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时,另一方就有权通过商量或者诉讼的方式,改变小孩的抚养权。具体而言,一下情形应予变换娃儿抚养权(一)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娃儿的;(二)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凌虐娃儿做法,或其与娃儿共有生活对娃儿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三)十岁以上未成年娃儿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本领的;(四)有其他正当借口需要变换的。二、娃儿抚养权变换的方式有什么通常来说,为了体现和维护法律的稳定性,法院对娃儿的抚养权作出裁决以后,轻易就不会再作出变动,否则会有朝令夕改之嫌。也就是说,夫妻离婚以后,一方直接抚养小孩,另一方只有看望权成为一种固定模式。但是,为了保证小孩的合法权益,当抚养方出现没有能力抚养小孩的状况时,就需要变换娃儿抚养权。变换娃儿抚养权,具体而言,有两种方式(一)商量变换。爸妈离婚并不改变爸妈娃儿的关系,爸妈仍然承受着抚养教育娃儿的义务。一方直接抚养小孩,另一方则享有探视的权利。由此可见,即使离婚,小孩仍然是维系夫妻相互关系的纽带。所以,但抚养小孩的一方因各种原由,出现不适合抚养小孩的情况时,离婚夫妻首先能够定下心来,心平气和地交流相互的意见,通过商量达到一致意见,成功变换小孩的抚养权。(二)诉讼变换。当然,在现实生活中,选择离婚的夫妻往往已经积怨很深,相互认真交流的机会也不多,所以通过商量不能达到一致意见的情况并众多见。此时,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搜罗足够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由法院裁决变换娃儿抚养权。
十、抚养权可以变更吗?新抚养权变更的权力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只需协议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双方按协议履行义务即可;协商不成的话便可,请求人民裁决变更。请求变更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继续抚养孩子或者十岁以上孩子自愿跟随自己生活,比如有虐待子女行为、患有严重疾病、因伤残无力抚养等。关于抚养权变更的问题,最好是夫妻双方之间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以避免家庭矛盾的再次升级,给子女造成不好的影响。实践操作中对抚养权的变更非常慎重,需要综合考量的因素比较多,建议委托律师,让律师帮你详细分析。此外,对于双方自主达成的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最好是进行公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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