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去法院解除非法同居关系?财产是否共同共有?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二、共同财产法院如何查?
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三、家庭共有财产证明的法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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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四、家庭共有财产的证明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南
家庭成员共同劳动、共同经营获得的财产如果没有分割就是家庭共同财产。一般家庭共同财产比较难以证明,需要找到共同劳动的证据。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双方有收入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好证明。
六、婚后财产归属证明证据的哪些部分是必要的?
要看付款方式及来源也要看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七、婚前个人财产证明证据自己提供还是另一方提供
可否隶属婚前个人财产,需综合付款、房屋证姓名、获到时间等因素。 能够为你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能够电话询问或见面详谈。
八、工商局是否有权查收公司财产?
无搜查令,无逮捕令,警察闯进他人家里乱拿东西,犯法。严重的涉嫌违法搜查罪、违法侵入住宅罪,要负刑事职责。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违法搜查罪、违法侵入住宅罪】违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违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九、法院如何查询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所得到的财产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怎么查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律师提示以上是“法院该怎样查共同财产?”问题的详细解答。想要了解更多解决方案,可咨询听律网在线律师。详细阐述您的问题,描述越清晰越有利于律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关补充1什么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下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1.一方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相关补充2个人财产有什么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十、"财产保全后,执行法院是保全法院还是所在地法院?"
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得到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路人,要积极搜罗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第102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限定裁定中止执行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限定第104条限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能够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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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 第102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限定(试行)》 第10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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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没有领结婚证怎么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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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好,问一下婚后财产公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与约定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财产公证协议书。协议书的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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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移财产不给付老人赡养费会判刑吗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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