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

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

来源:法否网 2025-09-17 21:50:42 7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
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

一、"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

你好,关于连带责任债务免除如下你说的不太清楚,我举个例子说吧,有疑问的话你再留言。甲是债权人,有债权30万,乙丙丁是甲的连带债务人。作为连带债务人,乙丙丁三人对甲承担的显然是连带责任,这是他们的对外关系。但是他们三人的内部关系(也就是各自的责任份额)则有约定随约定,无约定的法律推定为按份承担。如果甲免除了乙的债务,则由于乙丙丁他们内部没有约定,视为按份承担,那么丙和丁就在20万的范围内承担债务责任了。

三、连带债务人免责需要如何处理,包括哪些?

专业分析
下面为大家解答连带债务人免责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可分之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协商好每人偿还多少债务,那么这个时候债权人免除某特定债务人债务的,就与其他债务人无关了。

四、"无限连带责任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责任的双层性。合伙组织与合伙人共同履行合伙债务,但在履行债务时却有先后顺序之分,即合伙组织的债权人须先就合伙财产求偿,不足时才能向合伙人个人单独所有的财产求偿,合伙人个人财产实质是补充合伙组织财产的不足。责任双层性产生的原因是合伙组织作为一种经营组织,由其产生的责任与合伙人的个人责任应当有别,先以合伙组织财产承担合伙组织产生的责任,才能较好地体现合伙组织与合伙人个人之间“相对独立”的关系,也才更加符合合伙组织的团体性质。此外,合伙组织债务主要是营业债务,这种债务的清偿属于正常经营的一部分,先用合伙组织财产清偿,才更符合合伙组织经营的客观要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区别于自然人与法人的法定特征之一,也是合伙能够成为独立民事主体的决定依据。大多数国家确认了合伙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但未将其视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么将它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将它归属于法人。究其原因,是采用了以民事主体自身对外承担责任的不同方式作为民事主体分类的标准。依此标准,把民事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而理论与实践表明,这种分类标准是错误的,民事主体二元化(即自然人和法人)不是依该标准分类的。通常所说的法人承担有限责任,实质上并不是就法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角度而言,而是法人成员对法人的内部责任,即法人成员以出资额为限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一责任形式关系到法人的本质属性,人们习惯地称它为法人的有限责任。法人作为民事主体,本身并不承担有限责任,它必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无限责任,自然人亦然。

六、"特殊合伙企业可否免除连带责任?"

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我国2006年8月27日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免除的情形。对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可以看出,新法严格限定了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连带责任的范围,将其仅限于其他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这种情形。

七、"连带责任公司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

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八、连带责任担保人是否有免责责任,可以免责吗?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有免责情形吗1、所谓特殊情况,特殊对“贷”。担保人若是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债权人合起伙来串通一气,诱骗保证人提供贷款担保,便可免责。

2、债权人使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下,签订保证合同,可被视为无效合同,无需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且债权人与担保人未约定保证期限,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的半年内,向保证人主张还款权力。若在此期间,债权人成为了“淡定哥”,没有行使权力,则视为主动放弃,担保人可再度回到放晴的天空,摘掉负债的帽子,呼吸新鲜空气。不难看出,可以免责的担保人,身上都有一种特殊性。所以,还是要提醒大家,担保有风险,承诺须谨慎。即便是亲朋好友打出“同情牌”,以怜悯姿态请求你成为担保人,你也应当理智为先,冷静抉择。因为在法律的束缚下,一旦签订了担保合同,你的人生路便会与债务人捆绑在一起,直至债务偿清。当然,对于关系太过亲近的人提出的请求,都属请求简单,推脱太难。如果难以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扛起了担保人的担子,不如选择风险相对可控的一般保证,而非连带责任保证。妙处在于,贷款还不上时,债权人会优先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会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相当于,担保人控制了债务偿还的局面,缩小了债务承担的面积,有着拒绝扮演“冤大头”角色的先见之明。

九、"连带责任中放弃对某人执行是否可以免除所有人的责任?"

连带责任中放弃对某人的执行不是否免除所有人连带责任,也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你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偿还款项。但是如果有抵押的那就存在先后顺序了。

1、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有限,如果当事人已经履行和解协议是不能再申请恢复对这一被告的执行的。

2、法律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可以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法理依据不管是当事人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还是在执行员主持下达成的和解协议,只要是双方意思一致的产物,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就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原告同意被告只还以部分是原告自愿放弃了对这一被告的连带责任。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欠钱不还怎么办人跑了怎么办
共益债务的范围是什么共济债务包括哪些?共利债务
购买债权后如何进行入账
请一个法律债务纠纷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查征信必须要本人身份证吗?这些事项必须注意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免除连带责任不要连带债务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