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能签吗?
没太大关系。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的对外的经营责任及债权债务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公司内部事情,由公司内部解决。从这层意义上讲,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产生法律后果后果,其总公司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从签订之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合同。
二、分公司能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你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三、公司是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分公司虽然没有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从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看,分支机构单独从事的法律行为原则上是有效的,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只是其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3.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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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40条
[1]《民事诉讼法》 第48条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4条
四、分公司是否可以代替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具有法人地位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不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可以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五、分公司可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问题解析】
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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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七、分公司签合同的效力分公司能否签劳动合同?
公司法及劳动合同法限定,子公司才有资格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不是法人,无权利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与公司商量解决,签订合法劳动合同,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八、公司与公司合并时如何解除目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样解除劳动合同是无经济赔偿的但是如果公司变换工作地点(从总公司到子公司)你能够认可,如果你认可,那就不能主张经济赔偿,也能够分别意,能够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赔偿(赔偿准则为每工作1年赔偿1个月薪水的准则赔偿)。如果你认可的话不需要解除后再次签订只需要签订增加协议即可。同时你也能够商量索要经济赔偿
九、分公司是否有权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律师提示以上是“公司是分公司是否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问题的详细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公司应该跟员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公司应该跟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动者是指符合劳动年龄条件,具有劳动权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起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或民办非企业。相关补充2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签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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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十、分公司能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您问的有关总公司与分公司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来说总公司对分公司管控直接的是作为委派的分公司管理人员,其工资支付由总公司承担的话,那一般合同是直接和总公司签署,保险和公积金等也同样是由总公司统一支付的,这种管控模式一般是应用于总公司直接控股的分公司或直接分设的分支机构。间接管控的形式是人员由总公司委派参与分公司的运作,但其薪酬支付由分公司承担,但有区别的是有些公司是劳动合同还是由总公司签署,一般是总公司为了确保其对该人员的管控,但也有分公司直接承担保险、公积金等并签署劳动合同的。这种间接管控的形式一般多见于参股分公司当中。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单位可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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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十一、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劳动合同应以完成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劳动合同这一特定劳动合同形式。
十二、劳动合同有效吗?
不知道合同的要怎样能签字呢?您能够以重大误解为因请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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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签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以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续签,而劳动者拒绝的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劳动者代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代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的解答有合同上的名字毕竟不是你签的,也就是说字迹不是你的,这个通过司法鉴定可以鉴定出来。所以,你完全可以否认该合同是你签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无效。你的双倍工资要求会得到支持(自入职起第二个月开始计算,按你的陈述
一、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决定不续签是有补偿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也就终止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以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要求续签,而劳动者拒绝的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要签?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一件十分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严肃认真并履行一定的手续
一、劳动合同没有签订,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如下以下来自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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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经理未签订劳动合同,能要求双倍工资吗 人力资源经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推定其自身存在过错,在法律实务当中更倾向于不予赔偿。在人力资源经理,人事部门经理等特殊岗位员工本身就负责处理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宜(包括人事经理,或掌握公章使用权的总经理),则此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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