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20 21:15:05 4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一、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传播性病罪一般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具有严重传染性的疾病,从而实施了卖淫、嫖娼等的行为。通常情况下,触犯了传播性病罪的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会被法院判处管制,还会被法院判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予立案追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二)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八十条

三、最高法关于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三)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2]《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零九条
[3]《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零九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409条

五、传染病防治失职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5月15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在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但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职权时,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九条的规定,以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定罪处罚。在国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对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地区或者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未按照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防疫、检疫、隔离、防护、救治等工作,或者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当,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三)拒不执行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年8月6日](十八)传染病防治失职案(第409条)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监管职责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2]《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零九条
[3]《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百零九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第409条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我国规定故意损毁文物罪的追诉标准
砸门算不算私闯民宅?
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必备4个要件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到底应该要怎样界定
法律中故意杀人罪的含义是怎样的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传播性病犯罪的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

    2025-11-209 人看过

    一、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不能。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而初犯,也就是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有数额要求的,即盗窃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1000元以上)才会予以立案。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

  • 过失爆炸罪认定应符合哪些条件?

    2025-11-2019 人看过

    一、如何认定过失爆炸罪,过失爆炸罪认定 以下是过失爆炸罪如何认定的答案 (一)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的界限过失爆炸罪与爆炸罪都是以爆炸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二者的区别在于1、主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罪是出于过失,而爆炸罪是由故意构成。2、客观方面不同。过失爆炸行为只有造成致人重

  •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认定有哪些非法获得军事秘密有

    2025-11-2021 人看过

    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认定有哪些,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有 你好,这个是关于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认定的解答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是指担负军队重要职责的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其他特殊便利条

  •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

    2025-11-2013 人看过

    一、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1、犯罪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 背叛国家罪是否一定要国家工作人员?

    2025-11-204 人看过

    一、背叛国家罪是否一定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 1、背叛国家罪并不要求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只要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2、行为人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应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勾

  • 一、有关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解释具体是什么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

  • 一、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什么要求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构成打击报复证人罪需要满足的要求(一)主体要求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观要求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三)客体要求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机关的正常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量刑,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

  • 一、赌博罪有哪些构成特点,赌博罪的构成要件 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构成要件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 一、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么 交通肇事死亡人数对量刑有影响,死亡人数越多,对事故责任人的刑罚会加重。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 一、关于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犯罪司法解释具体有哪些主要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二、渎职犯罪案件(二十六)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案(第414条)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

  • 一、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犯罪,动植物检疫失职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人员是负责检疫动植物的,他人一旦不负责任或是不对动植物进行检疫,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同时也构成犯罪。渎职罪的包括哪些?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

  • 一、有关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法定量刑标准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 一、犯了暴动越狱犯罪要怎样处罚 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最高院暴动越狱犯罪司法解释要怎么样规定 《狱内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节录)第二条监狱发现罪犯有下列犯罪

  • 一、有谅解书能减轻处罚吗,有何规定 有刑事谅解书一般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

  • 一、有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解释要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

  • 一、传播淫秽物品犯罪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包括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第十六条 出版单位与他人事前通谋,向其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该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

  •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包括四方面,第一个方面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候的主观状态;第二个方面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观法益以及客观造成的危害;第三个方面是行为人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形式。二、组织卖淫罪

  • 一、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非法采矿罪的特点是什么 对于个人非法采矿罪立案标准是这样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

  • 一、关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犯罪的司法含义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