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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死亡晚辈需要对其生前债务负责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28 20:39:51 18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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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辈死亡晚辈需要对其生前债务负责吗?
长辈死亡晚辈需要对其生前债务负责吗?

一、"家族遗产中的债务责任"

如果没有继承对方遗产的,不需要负责。如果继承了遗产,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3]《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二、"如何确定长辈死亡后晚辈是否需要承担生前债务"

继承人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继承遗产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三、"未明确表明是否需承当长辈生前债务的疑问晚辈是否需要对其生前债务负责?"

【问题解析】
继承人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继承遗产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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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四、"如何处理长辈生前债务?"

【问题解析】
继承人只需要在遗产范围内继承遗产即可。
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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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五、老人去世后,晚辈是否应该承担其生前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长辈死亡,如果晚辈继承长辈的遗产,那么就要对长辈生前所负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应当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六、"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不用。只要债务人的死亡与债权人无关,债权人就不用负责任。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负责偿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七、死亡后债务由谁偿还死者与女方未登记结婚,债务应由谁来承担?

债务如果是婚后形成的,作为妻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来电或是当面咨询。

八、成年人买酒饮酒导致未成年人死亡,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的。

九、因公事故死亡,单位需要负责任吗?

你好,

1、因工死亡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2、上述的规定可以计算出最终获得的抚恤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十、临时工因病死亡,用人单位需要负什么责任?

你好,关键是看这个雇佣是什么性质的。需要明确是劳务还是老的关系。

十一、生存者是否需要偿还死亡配偶生前个人债务?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这次四川大地震中不少家庭妻离子散,丈夫遇难了,妻子幸存,那么地震前丈夫个人一方的债务是否就要由妻子来偿还呢?夫妻一方在地震中亡故的,如果死者所遗留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生存一方配偶是需要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死者所遗留的债务是他的个人债务,那么生存一方配偶是不需要替他还债的。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如为了维持家庭的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为了抚养子女或者赡养家里的老人所负的债务,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指的是夫妻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特殊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来偿还。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又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那么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也是个人债务。在这些情况下,生存一方没有义务为死去的配偶还债。当然,生存一方自愿替死亡一方还债的,应予鼓励,但这不是法律上的义务。

十二、未满18岁打架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责任?

按你说的情况,这个要分情况进行分析。如果你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你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那么你杀了人的话,无论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都是由你自己本人承担;但是如果你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杀了人的话,按你的实际情况,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如果民事责任部分,你自己无力承担的话,你的父母和配偶按实际情况要承担你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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