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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发放贷款壹佰万元,构成违法发放贷罪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9-20 07:04:34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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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发放贷款壹佰万元,构成违法发放贷罪吗
单位违法发放贷款壹佰万元,构成违法发放贷罪吗

一、单位违法发放贷款100万元,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罪?

您好!您的朋友所在的公司违法发放贷款壹佰万元的,构成违法放贷款罪,相关的直接负责人是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011年修正)》第条,【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二、挪用公司资金违法发放贷款罪是否可以属于单位犯罪?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的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因此违法发放贷款罪可以是单位犯罪。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三、单位是否可以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问题解析】
单位可以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发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186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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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186条

四、违法发放贷款罪共犯处理贷款人是否可成为贷款罪的共犯?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实务分析银行经办人员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所订立的借款合同必然无效吗?因借款合同的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担保合同效力,所以借款合同效力很有讨论的必要。认为该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形展开讨论的问题。实务中,银行经办人员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单位本身参与程度不同,由重到轻基本可分为三种层次

1、银行单位本身和实施人员共同意思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构成犯罪(主要表现为集体决定);

2、职工工作中不够严谨认真,或不作为造成的审核不当构成犯罪;

3、银行职工和借款人共同实施骗取银行单位贷款行为,形成骗取贷款罪(共犯)和违规发放贷款罪的想象竞合;银行无辜受害。针对这三种情形分类分析第1种情形下相关借款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认定无效,无争议。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至于担保人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担保方是否有过错另论。第2种情形下实务中主流观点认定借款合同无效,银行单位应对经办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负责,承担无效合同后的不利。担保合同无效,因银行工作人员怠于审查违法发放贷款加重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免除担保合同责任也符合公平原则。同样,如担保人存在过错,银行可以依法向其主张民事赔偿责任。

五、银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判刑判处刑罚及适用标准。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违法发放贷款罪怎么判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企业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

1、行为人是否违反规定而玩忽职守或者。如果行为人既未玩忽职守,也未,而是符合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造成贷款人损失的,由于行为人对损失的发生既无故意,也不存在过失,当然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2、造成损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2、本罪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后者表现为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3、构成犯罪的具体标准不同。前者要求造成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后者要求构成较大损失的就可以构成犯罪。

3、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非法发放贷款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别主要是
(l)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后者侵犯的是一般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而非法发放贷款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一般指经济损失;后者则只表现为玩忽职守的行为,其造成的损失可能是经济损失,也可能是人身伤亡,还可能是严重的政治影响等。

3、主体要件不同。前者的主体是我国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是一般的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不能成为主体要件。

六、"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判刑后赔偿损失,是否还需要继续上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赔偿了损失也是要被判刑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罪分为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
第一种情形自然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二单位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与认定

你好,你朋友的单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和主管人员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第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八、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义与定义

你好,单位违法吸收个人存款伍佰万元,构成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条,【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九、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借贷数额不足,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违法发放借贷罪的立案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的限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借贷,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一)个人违法发放借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违法发放借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刑法第186条第2款、第3款限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借贷,导致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导致特别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本罪立案准则的第1项限定,“个人违法发放借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所谓违法发放借贷,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工作人员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限定,严重不负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借贷的做法。本罪立案准则的第2项限定,“单位违法发放借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二、违法发放借贷罪该怎样处罚我国刑法限定自然人犯违法发放借贷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导致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违法发放借贷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上述对个人犯罪的限定处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准则的限定》 第186条

十、"放高利贷违法吗法律适用的挑战"

放高利贷犯法吗单纯的放高利贷,本身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民间借贷注意事项一、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二、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一)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二)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超过年利率24%,即不得搞高利贷。(三)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四)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三、要特别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大家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3年之后,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

十一、"违法放贷是否构成违法经营罪"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刑法未做修改、未出台相关立法解释或者司法解释的情况下,民间放贷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一、《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中认为“在立法层面,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考虑是否规定单独的罪名。在法律未做修改前,可以通过立法解释等途径,对部分具有严重社会影响、情节恶劣且以高利贷为经营职业的行为纳入非法经营罪的范围予以规制。”这也就是说,在不存在上述情形下,即使相关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也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不以犯罪论处。第二、目前,最高人民倾向于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第(四)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作限制性解释。由最高人民诸多资深法官编写的《刑法罪名精释》一书认为,对于刑法第225条第4、项“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认定应通过立法或者司法解释逐一加以明确,未予明确的,应依照“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不予认定。第三、《民间借贷案件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的规定可得知即使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及逾期利率超过了上限的,人民仍将其作为民间纠纷处理,并未做为犯罪行为处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集资类案件刑名交叉问题的调研报告》 第二百二十五条
[1]《刑法罪名精释》 第225条
[1]《民间借贷案件规定》 第二十六条
[2]《民间借贷案件规定》 第二十八条及第三十条

十二、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的处罚

法律分析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需要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属于是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如果是单位犯罪,需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还有其他的直接负责人员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律师提示以上是“违法发放贷款罪3000万怎么处罚?”问题的详细解答。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咨询听律网专业律师。详细描述案件经过和维权诉求,描述越详细得到的律师回复质量越高。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六十一条
[2]《刑法》 第六十二条
[3]《刑法》 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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