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破产财产如何分配,相关法律有规定吗?
专业分析
涉嫌违法活动,如果只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而欠债,顶多是背点经济纠纷的官司不会坐牢,债主也不想他坐牢阿,坐牢了他们问谁要钱去阿!如果大家理性点,坐下来商量一个还款办法或者资产重组,债主关心的是你如何还而不是你坐牢与否。
三、破产管理人如何分配破产财产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
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五、破产企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公公的去世后财产分配的方式主要是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公公或者其他老人在去世之后所留下的财产并一定就是全都归子女所有的,因为老人在生前如果对财产的分割有自己的想法是可能会立遗嘱的,如果有遗嘱的存在就必须严格遗嘱的比例进行,如果没有的话也需要先分给老人的配偶而不是子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13条
六、"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该怎么办?"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风险提示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七、破产财产分配的基本原理及法律保障
参照破产法。
八、破产企业的财产如何进行分配?
原则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②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③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④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⑤一次分配和多次分配相结合的原则⑥除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外,破产财产的分配应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的原则。顺序①第一顺序,职工债权②第二顺序,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第三顺序,普通破产债权。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有哪些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藏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负主要责任的,对该上级的主管部门的领导人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企业破产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
法律分析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三)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律师提示以上是“破产企业的财产应该如何分配?”问题的详细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听律网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破产了企业的罚款如何解决?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政府部门的罚款是属于破产企业的债务之一,是属于普通的债务,在破产财产足够的情况下要清偿。依次序清偿破产清偿顺序和财产情况来确定,处罚决定已出是要交的,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去交。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相关补充2应如何对清算财产进行分配?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具体如下1、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十、个体工商户的破产清算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的结合
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属个人经营但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破产作用破产宣告对于破产案件的效果,就是破产案件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以前,债务人还可以通过和解或者其他方式(如取得担保、在短期内清偿债务)而避免破产清算。而一旦破产宣告,则破产案件不可逆转地进入清算程序。十一、公司担保的企业破产,与个人财产有关吗?
为防止控制股东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律规定,揭开公司面纱制度,意味着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你的情况,需要直接与律师沟通,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十二、法院裁定的公司破产财产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不隶属破产财产,隶属银行所有。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体户破产财产怎么分配?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没有办结婚证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没有领结婚证怎么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
一、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可以分得离婚财产吗 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不可以分得离婚财产,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小孩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但是父母离婚时可协议把共同财产赠与给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一、男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子女归谁,有哪些规定 男方提出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
一、与失踪人员离婚,财产会怎么分一方失踪的离婚财产一般这样处理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2、照顾无过错一方
一、你好,问一下婚后财产公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2、与约定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财产公证协议书。协议书的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会不分给财产吗 1.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与男方提出离婚一样,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也是一样的。2.主动提出或者起诉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最终后悔的是双方当事人;如果父亲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男女还是女方,均可以
一、一方精神病离婚时财产怎样分,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之后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协商分割财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二、请教一下女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女方有精神病能
一、在中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
一、转移财产不给付老人赡养费会判刑吗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
一、老婆出轨离婚要钱,无家产,就一套贷款房子,财产怎么办 一、女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
一、没有公证房产证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房产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处理方式公司应当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
一、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离婚了按揭办房产证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需要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针对按揭买房房产证分割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二、需不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 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能否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一、结婚前没有办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己有支配权,离婚时不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
一、离婚了,女方陪嫁的东西可以拿走吗 1、关于彩礼在双方分开时如何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在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这类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认定嫁妆的性质,从而判断其归属。2、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
一、婚后男方把女方的存款偷着取走花掉,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1、需要,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
一、婚前财产能公证吗,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
一、婚前男方首付买房户主为男方父亲名字,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婚后部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房产登记下夫妻双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只登记男方个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