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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必须以盈利为目的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5 06:16:23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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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必须以盈利为目的吗?
侵犯著作权必须以盈利为目的吗?

一、侵犯著作权必须以盈利为目的吗?

著作权虽然有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是依然会有些人抱着侥幸的心理去做出侵犯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行为。那么,侵犯著作权的认定必须要以盈利为目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也就是说,只要行为人做出了上述的行为,即构成侵权,不一定需要以盈利为目的。但盈利目的,以及获利多少,可以成为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二、侵犯著作权是否必须以盈利为目的?

【问题解析】
以盈利为目的是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必备条件。以盈利为目的实施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的,就是侵犯著作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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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三、"侵犯著作权,是否以营利为目的?"

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等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四、侵犯著作权是否可以以营利为目的?

侵犯著作权以营利为目的。尽量采用自主知识产权的。另外可以和著作权人取得联系,采用购买版权的方式使用。有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五、著作权侵犯需追责,盈利是首要目标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著作权保护我们实行的是登记制,即著作权的生效不以登记为要件,著作权登记只是为人后续维权方便而矣。因此,该著作权未生效,但该著作权已属于原始创作人,因此,如你使用了著作权人的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且支付一定的费用才可使用,否则即为侵权!应当情况, 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应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国著作权保护中是否以营利目的为原则,是否为合法?

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主要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在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实施侵犯著作权出于破坏他人名誉等其他目的的,不构成本罪。

2、注意违法所得数额和其他情节在区分罪与非罪中的作用。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选择性要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无需同时齐备。

3、在区分罪与非罪的时候也应把握以下两点

1、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

2、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

七、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所有人谋利有错吗?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恢复土地原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法规的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三条

八、著作权侵权未经作者授权擅自使用作品的情况

小说作品的版权本来自作者完成作品就自然的享有作品的版权,网络小说也一样的,自作品完成时就拥有著作权,当他人未经作者许可转载、修改或者进行其他营利活动的,属于侵犯小说的著作权,作者可以要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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