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土局能否行使行政强制执行权?
【问题解析】
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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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二、国土局是否拥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没有,需要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三、国土局是否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二、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 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 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 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 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规定之外,还必须坚持一定的合理度。上述就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相关解答。
四、"行政强制执行权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计生部门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特别是国家现在已经取消了社会抚养费,现阶段来讲,计生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统筹规划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基层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五、乡土地局国家颁发的十项强制执行权,具体包括哪些?
执行什么了无说清楚,无可奉告
六、本文已,但未提供具体语境,可自行相关。
能够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然后提议上诉。上诉到上级法院。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提供的信息不是很全,如能提供详细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周详的回答。
七、"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申请强制执行?"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是任何的当事人们都可以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八、行政诉讼和复议的执行中,哪些机关有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一、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废除;二、符合特定要求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肯定要求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抵车辆抵缴罚金,国土局强制废除违法建筑等等。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限定的或者行政做法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花费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有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有意或过失惹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能够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受必要的花费。(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奏效的具体行政做法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做法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不能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直接强制是一种实力较强的强制方式,因此其运用在不违背现行立法限定之外,还必须坚决肯定的合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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