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一方出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虽然该套房屋的购房资金一方承担,但房产证办理到双方名下的事实表明,双方以就属于自己的个人婚前房产作了特殊约定;
因此,该套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上已经载明了各自的房产份额,则双方应按此份额分割房产。
如果房产证上没有载明各自的房产份额,则该房产应作为共同共有财产,由双方各半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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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题解析】
婚前一方出资以双方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购房人登记男女双方名字的行为可以视为是将房产赠与给配偶,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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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三、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判断由双方出资、以一方的名义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看双方出资时是否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
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是双方为购买结婚用的新房而共同出资等情形时,一般来说,法院大都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认定婚前购置的房产的归属的。
当然,在产权人不承认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的情况下,其配偶对此负有举证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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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四、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房子、孩子及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和平友好地分割财产,没有纠纷。另一种是当事人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分歧时,请求法院判决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主要有如下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损害他人合法利益;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五、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你好1、如果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2、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3、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
30%。
六、婚前财产离婚时能否被分割?
一般情况下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所有,另一方是没有相应分割权的。除非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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