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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范围有哪些退耕地还林范围

来源:法否网 2025-07-20 00:16:06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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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的范围有哪些退耕地还林范围
退耕还林的范围有哪些退耕地还林范围

一、退耕还林的林地可以转让吗?

法律咨询解答
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

二、"修路证地多少一亩,退耕还林地多少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 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三、安置补助费  

1.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在一亩以上的被征地单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征地前农业人口人均耕地不满一亩的被征地单位,征用每亩耕地安置 补助费以年产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减少零点一亩,安置补助费相应增加年产值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补助费,按该土地年产值和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倍数计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四、按照本条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  
五、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支付的各项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除应当属于个人的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 付给本人外,其他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被征地单位发展生 产、安排多余劳动力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占用。  
六、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国家规定另行制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三、退耕还林范围2023年的退耕方式和范围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凡是水土流失严重和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应按国家批准的规划实施退耕还林。对需要退耕还林的地方,只要条件具备,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对生产条件较好,粮食产量较高,又不会造成水土流失的耕地,农民不愿退耕的,不得强迫退耕。

2002年1月10日,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召开退耕还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确定全面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同年4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

五、"退耕还林的林地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流转不违法,但是不能更改土地的用途。
退耕还林地应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退耕农户享有退耕还林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就是说,可以转让经营权。
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包括两个方面的一是坡耕地退耕还林二是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退耕还林地是指水土流失严重和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其标准是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坡度在6度以上、农民已经承包或延包的坡耕地平原区风沙危害严重、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农民已经承包的沙化耕地。只要具备条件、农民自愿,应扩大退耕还林规模,能退多少退多少。尚未承包到户及休耕的坡耕地、沙荒地,不纳入退耕还林的范围,可作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可以延长到70年。承包经营权到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承包。退耕还林土地和荒山荒地造林后的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退耕还林条例》 第四十八条

六、土地承包后退耕还林补偿范围包括哪些?

承包土地退耕还林后国家补贴应该谁得依据1月20日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土地属于谁依据1月20日实施的《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退耕还林条例》 第三十五条
[1]《退耕还林条例》 第四十七条
[2]《退耕还林条例》 第四十八条

七、承包集体耕地退耕还林享受哪些补助?

这是有补偿的

八、退耕还林在土地确权范围内吗?

取决于所在地政府的政策限定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解答,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能够联系我,我俩将努力的帮你处置,替您分忧解难!

九、"80年代开荒的2亩土地,如今已获退耕还林证书,但征地补偿款是否能够享受?"

是可以申请享有的

十、政府退耕还林计划,每亩花500元,谁有权不进行?

你好,具体的政策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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