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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

来源:法否网 2025-07-19 20:15:23 5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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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
内蒙古工伤保险赔偿的流程

一、内蒙古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您好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伤赔偿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二、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后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怎么赔偿在已经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和工伤保险会按照如下项目向受害职工支付费用

1、企业会给其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等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除此,若之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还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如下费用(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三)交通食宿费用;(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内蒙古地区工伤赔偿标准

很高兴回答你提出的关于内蒙古地区工伤赔偿标准这一问题,首先,一、劳动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可以享受工伤津贴,即工伤医疗期工资,标准为与正常工资相同,假如正常工资时高时低,则以平均工资为准,这与您所说的误工费是一回事。二、一条腿被严重挤断的伤情,除医疗费外应该能够得到很大一笔补偿,最能维护您舅舅权利的做法是到当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然后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这样您舅舅的工伤待遇就基本确定了,用人单位是无法抵赖的,即使其拒绝支付,您们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及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法律依据就是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另外,每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出台了《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意见》等配套细则,您还需找到您舅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的配套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五险一金"是否对工伤保险的赔偿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

六、工伤医疗保险赔偿标准及能赔多少钱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企业员工,工伤医疗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劳动合同期满或经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个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六个月平均工资;

3、保持劳动关系恢复工作的在职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70%。(用人单位支付)。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七、内蒙古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的赔偿方式

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职责的交通意外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八、内蒙古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九级工伤赔偿金额月薪6000元工作满2年

工伤九级,可主张一次性伤残9个月本人薪水,一次性医疗加就业8个月兼顾地上年度月平均薪水,另医疗,停工留薪期薪水,护理,交通等花费需结事实上情况确定,可委托律师操作,可来电或来我所面谈

九、内蒙古事业单位工人工伤后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多少钱?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意外发生的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工人或者其近亲属在2年内提议认定申请。需提交手续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通常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手续、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申请劳动本领判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提议申请(通常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准则是不相同的。分别的伤残等级,得到的赔偿是不相同的。主要的赔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停工留薪期薪水、伙食补贴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无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能申请工伤认定,能够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十、外省人在内蒙古打工时受伤导致二级伤残,月薪4000元,赔偿应该如何?

各地准则不相同,聘请当地律师

十一、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矛盾雇主责任保险无法解决工伤理赔问题

社会保险是最基本的保险,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基础型保险。国家要求公司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保,但是是最基础的保障,所以是保而不包。社保不保的地方

1.住院押金(住院要自己先垫钱,比如押金,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话要先拿钱再报销)

2..手术中的自费器材.社保清单名录中自费器材及药物都是不可报销。 

3.ICU药物,ICU是重症看护,重症的病人用的药品都是进口自费药品,都是不报销的。

4.住院期间亲属额外开销5.住院及在家休息期间薪水及奖金(住院及回家休养期间,按正规的劳动手续只能有基本生活补贴,主体的薪水和奖金是不会有哪个单位会愿意给的)

6.未来的收入损失。因为染病住院后影响未来的工作及收入,甚至某些大病后是不能再继续工作了,断了收入和生活来源社保不保。

7.意外和交通意外,社保是不报销的,这就是为什么天有不测风云,首先肯定要给自己和家人买意外保险的原由。

8.社保是比例报销型的,也就是自己先用钱,然后去报销,比如医疗花费50万,要先自己出然后治疗完之后再去按照当地比例报销,如果比例是80%,那么剩下10万还是要自己出。 那么买住院花费和意外医疗花费等商业保险等,通常都是提前给付型的,那么一旦发生事情就能够减轻负担。

十二、工伤保险一般赔偿哪些费用?

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所以花的越多,那么报销的费用越多。如果有伤残等级的,伤残等级赔偿是另外计算的,和治疗费用无关。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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